为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与部门监管责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持续抓好“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5〕30号),针对食品添加剂管控、食材供应管理、智慧食堂建设、风险隐患排查等重点工作。现对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解读。
问题1: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管理有哪些禁止性规定,保管使用应当执行什么要求?
答:学校、幼儿园采购食品添加剂须选取正规供货渠道,核验供应商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严禁使用工业颜料、化工制剂等非食品原料,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食品添加剂实行专人专柜存放,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分开保管。严格按照GB 2760‑2024标准规定的品种、限量计量使用,建立专册台账,完整记录使用日期、种类、用量及责任人。开封后分装存放的添加剂,容器应当标注名称、批号、使用期限,留存原包装。区县教育部门利用暑假组织学校书记、校长(园长)、分管负责人及食堂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将食品添加剂管理纳入食堂管理应知应会内容。
问题2:校园大宗食材配送企业转包分包如何管控,学校食材验收要落实哪些制度?
答:大宗食材采购应当遴选资质完备供货企业,在采购合同中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义务。供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禁止非法转包;确需分包的,须经招标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渝市监发〔2025〕53号文件,督促配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追溯体系,提升数字化管理与应急处置能力。学校严格执行双人或多人联检、复称制度,依规索证索票,对验收不合格食材按规定处置,严防不合格食材进入加工环节。
问题3:食堂智慧化升级主要任务是什么,“重庆阳光食品”“阳光供应链”如何应用?
答:学校食堂视频资源须全部接入“餐饮安全在线”平台,保障设备稳定在线;迭代“互联网+明厨亮灶+AI”,实现风险语音预警、远程调度。在库房、留样柜、储存设施等重点部位配齐智能挡鼠板、电子秤、温湿度传感器,实现贮存、查验环节实时监测;推广智能油水分离器,规范餐厨垃圾处置,推进反餐饮浪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岗定责,熟练运用“重庆阳光食品”APP,及时核查处置平台预警隐患。鼓励供需双方使用“阳光供应链”开展采购,实现食材来源可溯、价格可查。
问题4:信息化手段如何开展隐患排查,暑假监控回放排查工作怎样落地?
答:区县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共享“重庆阳光食品”平台权限,依托视频回放功能,利用暑假窗口期回看食堂历史监控,梳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督促闭环整改。督促学校负责人用好本校食品安全“驾驶舱”,动态掌握食堂运行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坚持立行立改,开学前清零食品安全风险,实现源头可溯、数据可查、过程可控,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问题5:学校校长、食堂负责人落实上述工作要重点履行哪些职责?
答: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须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智慧平台操作等政策要求;压实岗位责任,督促落实添加剂台账、双人联检、设备运维、隐患处置等制度;常态化运用信息化平台研判风险;对排查问题牵头推动整改,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