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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政策解读

日期:2026-09-03

近日,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现就我市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以下简称“高考体检”)政策解读如下

一、哪些考生需要参加高考体检?

答: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除消防单招考生外,均须参加高考体检。考生应按照所在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以免影响后续招生录取。

二、高考体检在什么时间进行?

答:我市高考体检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1月至12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商本地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并通知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或学校发布的体检通知。

三、考生到哪里参加体检?

答: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到所在区县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体检。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应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特别提醒:非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作出的体检结论一律无效。

四、高考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答:严格按照《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规范》要求开展

五、什么是体检受限条款?

答:体检受限条款是体检医生根据考生体检结果,对照受限条款作出的专业报考限制提示,用体检受限代码表示,主要分三类:一是受限代码11—16所列疾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二是受限代码21—25所列疾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三是受限代码31—39所列情形,不宜就读相应专业,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考生收到体检结论(含体检受限条款)后,应认真核对并了解受限条款的具体内容。

六、考生如何确认体检结论?

答:体检结论经主检医生审核无误后当面告知考生,考生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会及时将体检结论(含体检受限条款)通知考生,考生应认真核对和了解受限条款的具体内容,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留存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备查。

七、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答:对高考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由原体检医院组织进行复查;对体检医院因医疗技术不能下结论的,按《招生体检终检流程》执行,由市级招生体检终检医院作出最终医疗结论。

八、高考体检如何收费?

答:我市高考体检收费标准,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请考生按所在区县公布的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办理。

九、军队院校、公安类院校和消防单招体检如何办理?

答: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公安类院校招生体检和消防单招体检,分别按相关文件执行,不纳入本次普通高考体检范围。


政策原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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