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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类事项)(2025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5-06-30

近日,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教育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类事项)(2025年版)》(渝教发〔20256号,以下简称《行政裁量权基准》),7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22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明确要求完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裁量基准,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精细化。202412月,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方面提出要求。按照市司法局统一要求,市教委进一步完善了本系统相关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裁量基准覆盖全面、动态更新。本次编制《行政裁量权基准》,对办事指南和实施清单的内容进行了统一归集、优化调整和合法性审核,调整后办事条件、材料、时限、环节等更加明晰,有助于行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的通知》、重庆市司法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指引》。同时,学习参考了部分省市教育行政裁量基准的先进经验。

三、《行政裁量权基准》主要有哪些内容?

本次《行政裁量权基准》包括以下三类行政行为的裁量基准:

(一)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涉及13个主项、38个子项,明确13个要素,包括行使层级、法定审批时限、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其中,法定审批时限根据不同法律规定差异较大,20个工作日至180个工作日不等;办理流程中的特殊环节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环节的统称;法定办理时限为法定审批时限和特殊环节之和。

(二)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规范6项行政确认事项,明确7个要素,包括确认条件、程序、申请材料及办理时限等。如:高校学生跨省转学确认,统一确认条件、材料和流程等。

(三)行政检查裁量权基准。《行政裁量权基准》主要针对涉企业(即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3项,包括检查方式、频次、权限及是否联合检查等。对学校的内部检查或年检等非企业的检查未纳入其中。

四、《行政裁量权基准》中为何无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3年,市教委已制定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渝教发〔20236号)。下一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将在此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


政策原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类事项)(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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