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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示防范教育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的公告

日期:2026-05-09

广大师生、家长朋友:

教育事关学生发展,连着千家万户。但是,近期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情况,造成家长和学生财产损失。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增强师生家长防范非法金融风险意识和识别抵制能力,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就教育领域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提示如下:

一、教育领域非法金融活动常见“伪装”

发生的案例来看,不法分子通常利用公众对教育的重视心理,采用以下手法实施非法金融活动:

手法一:以“预付费优惠”为名,变相吸收预付资金

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以充值赠送”“课时包优惠”“满减大礼包等为噱头,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大额培训费用,承诺长期有效。一些机构在收取大额预付费后,或挪用资金用于非教学用途,或因经营不善爆雷跑路,导致家长钱课两空。此类行为实质是将预付费变为变相集资,一旦资金链断裂,消费者权益难以保障。

手法二:以“教育投资”为名,面向师生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假借学校扩建”“新校区建设”“教育产业园等名目,虚构或夸大融资需求,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甚至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有的打着教育基金”“助学基金的旗号,声称资金用于支持贫困学生、改善办学条件,实为非法集资,最终资金被挪用或挥霍。

手法三:以“校园贷”为名,向学生违规放贷

一些非法放贷机构利用学生消费心理、信用记录空白、风险识别能力较弱的特点,以低门槛、免抵押、放款快为诱饵,向在校学生发放高息贷款。有的以培训贷为名,诱导学生贷款支付高额培训费;有的以创业贷”“美容贷为名,设置高额利息和隐形费用,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手法四:以“办学融资”为名,民办教育机构违规举债

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或培训机构,在缺乏稳定现金流和偿债保障的情况下,向内部员工、学生家长或社会公众借款吸收股金,承诺固定回报。此类行为涉嫌非法集资,一旦经营不善或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财产损失的风险。

手法五:以“名校背景”“官方合作”为名,虚假宣传

不法分子冒用名校、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业协会名义,在宣传中声称官方推荐”“重点合作单位”“教育部门备案,甚至伪造红头文件、授权证书,利用家长对官方机构的信任骗取资金。有的在办公场所悬挂虚假牌匾,误导家长和学生。

二、牢记“三看三不”,远离教育领域金融陷阱

一看办学资质。 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家长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查询机构资质信息。对于未取得办学资质的黑机构,切勿报名缴费。

二看收费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纳入银行托管账户,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要求一次性缴纳大额费用、将费用转入个人账户或非监管账户的,均须高度警惕。

三看收益承诺。任何以教育投资为名承诺保本高收益”“年化收益率远超市场水平的项目,均涉嫌非法集资,注意加以甄别。正规教育机构不会面向师生或家长公开募集资金。

一不盲目跟风。面对名师授课”“快速提分”“升学包过等宣传话术,要保持理性,切勿因教育焦虑而盲目报班、冲动缴费。对于亲友推荐、群内热捧的所谓优质项目,也要多方核实。

二不轻信“内部渠道”。对自称“教育系统内部人员”“有特殊关系”“掌握稀缺名额”并要求转账或缴费的,要高度警惕。正规招生录取、评优评先均有公开透明的程序。

三不参与线下现金交易。所有学费、培训费均应通过正规渠道缴纳至机构专用账户。凡要求现金缴费、微信转账给个人、通过跑腿交付现金的,均存在风险。

三、发现线索及时举报

(一)若您发现以下可疑情况:

1.教育机构以充值优惠”“课时包为名收取大额预付费;

2.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教育投资”“学校扩建”“教育基金等名义非法向师生或家长集资;

3.校园内出现推销校园贷”“培训贷等非法贷款的行为;

4.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违规向内部员工、家长借款吸收股金

5.冒用教育行政部门、名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二)请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重庆打非微信公众号统一线上举报渠道

2.重庆市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统一举报电话:023-67572045

如已遭受经济损失或发现涉嫌犯罪线索,请立即携带相关证据(合同、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请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提高警惕,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共同守护好我们每个人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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