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二Ο二五至二Ο二六年学年度校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中小学二Ο二五至二Ο二六年学年度校历》印发给你们,各区县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校历安排行课,不得擅自调整行课时间。特殊情况需停课或调整的,报所属辖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教委备案。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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