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度民办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论的通知
各民办高校,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重庆市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对全市民办高校及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进行了2021年度检查,专家组在审核学校自查材料的基础上赴学校进行了实地检查。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结合日常管理情况,确定重庆人文科技学院等26所民办高校年检结论为“合格”等次,重庆财经学院等3所民办高校和重庆经贸管理专修学院等3所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等次。
市教委将书面向各学校反馈年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附件:重庆市2021年度民办高校年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