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转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编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使命。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的政治任务;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积极行动;是全面深化素质教育,推进中小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处理好政府办学主体责任和学校办学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明晰权责边界,深化改革创新,着力破解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困难和问题,注重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释放和激发中小学的生机与活力,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为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把握工作要求,精准抓好落实。各区县要按照《意见》提出的工作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要切实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办学内生动力,全面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不断健全办学管理机制,推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做到应放尽放,突出解决好“管得太多”“激励不够”“保障不足”“机制不全”等问题。要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学校实施不同的策略,提供不同的保障。要突出抓好教育评价改革、校长队伍建设、条件保障支持等关键环节,着力重点,突破难点,解决堵点,努力使每一所学校办学活力都显著增强。
三、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各区县要认真履行基础教育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为最大限度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创造有利条件。教育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实施,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任务。要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任务进展,解决突出问题。各中小学要加快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学校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实现由“依法赋权”向“有效用权”的重大转变。广大校长教师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大力激发投身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基础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中共重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