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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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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推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优秀社科创新群体,决定开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一)在基础理论研究或重大应用对策研究上有创新。创新团队应在团队建设中注重展现哲学社会科学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紧密结合高校“双一流”建设需要,在学科、理论和方法上有所创新,使团队具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重庆市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能力,并产出一批具有原创性的科研成果。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突破。创新团队应注重发挥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紧密结合新型高校智库建设需要,推进协同创新,特别是围绕国家战略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出有分量的对策性研究成果。

(三)在汇聚和培养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上有成效。创新团队应面向国家和我市社科领域人才战略目标,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规划,通过在若干优先发展领域和主攻方向上,组织、培育和建设优秀学术群体,集聚核心创新资源,积极打造人才培养新高地。

二、申报条件

(一)创新团队原则上要以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文社科类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2011协同创新中心、研究资政中心、新型高校智库等为依托,紧密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学术水平在我市高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相关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研究创新潜力。

(二)申报团队带头人应是本校在职教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强,在主攻研究方向上有良好的科研学术基础,在研究群体中能发挥凝聚作用,主持过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截至2020年3月)。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社科优秀成果奖的优先。

(三)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的科研课题,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主要成员由5-10名组成,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资助的研究工作。

(四)申报团队研究主攻方向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为主,学科范围不限,鼓励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协同创新团队,有效整合创新团队成员之间研究方向,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展合作攻关、推出标志性创新成果。

(五)依托高校能落实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六)已获得市级及以上高校创新团队计划资助的团队负责人不再作为负责人参加申报。

三、资助及管理措施

(一)市教委将对获得立项的协同创新团队资助建设经费10万元,资助期限两年,经费为自主研究经费,主要用于资助期内团队开展科研工作。获资助团队所在高校须落实所要求的资助经费,切实加大支持资助力度,并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市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团队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二)获资助创新团队在接到批准资助通知后1个月内,由创新团队带头人填写《市教委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研究计划》,经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查后报市教委备案。

(三)获资助创新团队应按年度报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年度进展报告》和相关标志性成果,于当年12月31日前经所在高校审查后报送市教委宣教处。

(四)在资助期内,所在高校要了解、掌握获资助的创新团队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五)资助期限结束后,市教委将对资助团队的标志性成果进行评估。对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创新氛围好的团队可继续给予新一轮的支持。

(六)创新团队应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资助期内至少应组织一次市内相关学科的学术研讨会,积极推动我市相关学科建设发展。创新团队成员发表、出版与本资助有关的论文、著作、学术报告,以及申报成果奖励等,应标注“重庆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英文为:Supported by Program for Chongqing Scholars and Innovative Research Team in University)字样。

(七)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所在高校应及时向市教委提交调整的书面报告,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同意调整和继续实施。

四、其他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团队遴选推荐工作,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每校可推荐报送不超过5个,其他公办本科院校每校不超过2个,高职高专和民办院校每校不超过1个,可适当向人文社科类博士学位授权点或人文社科类市级一流学科倾斜。

(二)学校社科管理部门要指导团队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相关成果和数据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申报团队要填写《重庆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建设申报书》。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得超过30个页码。申报材料纸质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三)请各高校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邮寄至我委宣教处,电子文档发送至cqsjwxjc@126.com逾期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方式:尤春艳,63618154,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400020。

附件:1.重庆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建设申报书

                2.申报情况一览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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