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 2018 〕 49 号)要求 ,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及市教委审定,现将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 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建设拟立项 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二、受理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邮编:400020)。市教委高教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康,60393034,cqedugjc@163.com;驻市教委纪检组,电话:63612257。
三、具体要求:(1)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3)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