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批准人员公示
经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17年12月12日评审通过,拟批准聂孝明等305名同志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何苗等35名同志讲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何欢等6名同志助理讲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附后)。
一、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
二、受理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邮编:400020),联系人:秦尧(市教委职改办),电话:63633286;冯永文(驻市教委纪检组),电话:63612257。
三、具体要求:(1)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3)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市教委职改办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