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突出“高位统筹与科学指导”“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广泛宣传与精准引导”“平台管理与抽查监测”五个相结合,织密织牢“保障网”“制度网”“监督网”“宣传网”“平安网”五张网,推动构建“政府元治、机构自治、家庭参治、社会辅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新格局。
一、坚持高位统筹与科学指导相结合,筑牢机构治理 “保障网”。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教委、市场监管、文旅、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和任务,区教委牵头抓好统筹,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监管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向没有正式党员的69家机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日常管理制度,做到“每月有联系、每季有走访、每年有座谈”。各党建指导员积极扮演“宣传员”“组织员”角色,指导机构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机构章程,引导机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建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群”,派驻2名群管理员、1名全国监管平台技术员,以“下沉式”服务做好推送相关政策法规、通报典型案例等,点对点指导机构规范使用全国监管平台,有力推动全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规范有序发展。
二、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相结合,完善规范运营 “制度网”。一是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对贯彻落实各级政策文件规定积极主动、优质高效,在各类检查、督查中立行立改,办学行为依法合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等“白名单”机构,在年检评优、引入学校参与课后服务时优先考虑,形成对非学科类机构的正向激励与引导。二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按季度抓取全区91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课程预收费、订单量等可统计、可评判数据,通报当季度存在问题,实行综合通报排名,累计发放《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提醒告诫书》116份。三是建立精准约谈机制。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未整改到位或继续违规的机构进行分级约谈,要求机构建立健全未整改清单,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构建上下联动“监督网”。一是落实齐抓共管。区教委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市场监管、文旅、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联合会诊”,协同做好准入审批、收费监管、广告监管、安全管理及舆情处置等工作。2024年,集中开展校外培训专项检查6次,出动检查人员230余人次,发现问题立即责任整改到位,杜绝表面整改、书面整改、表态整改。二是壮大队伍力量。从全区教育系统择优遴选30名校外培训挂牌督导监管员,邀请800余名社区网格员协助开展校外培训监管,形成“一人包一段、条块连成片”的网格化督导格局,累计检查机构546家次。成立南川区民办教育协会,吸纳会员38家,打造自管自治工作模式,优化校外培训内部治理生态,提升内部治理能力。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开通“双减”随手拍便捷投诉举报平台小程序,向社会公开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及邮箱,累计办理各类投诉举报124条次,形成“统一受理、即时交办、核查处置、结果反馈”闭环管控工作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线索条条有登记、件件有办理、事事有回应。
四、坚持广泛宣传与精准引导相结合,织密内外结合“宣传网”。一是广泛宣传造氛围。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线上宣传渠道,大力推广全国监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家长端APP,累计发布“黑白名单”等各类温馨提醒38次,引导家长通过APP查询、选择正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APP选课、购课,避免因资质不全机构或“黑机构”被关停取缔带来的“退费难”风险。二是入户宣传划重点。利用“3·15”、寒暑假等重要节点,通过家长会、入户走访等形式,累计发放《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6967份。以日常巡查为契机,累计向培训机构发放《校外培训机构应知应会》90余份,告知其违规培训的危害、处罚措施等内容,引导非学科类机构规范经营。三是精准引导强意识。深入机构宣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系列政策文件,每学期组织一次质量评估,建立劣质服务、违规项目退出机制,增强机构服务意识,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元、高质量的课后服务。
五、坚持平台监管与抽查监测相结合,扎紧风险防范“平安网”。一是平台监管护权益。督促已审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入驻平台,依托平台实时掌握培训机构党建、订单、金额、材料、人员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区91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订单数11326单,订单金额608万元,监管账户核验率、机构稽核率达100%,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二是价格监测强规范。截至目前,共有16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被确定为“全国价格监测点”,监测项目涉及足球、篮球、乒乓球等9个课程,及时掌握非学科类培训服务价格变化,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三是安全排查除隐患。采取“联检+抽检”方式,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地、安全通道和消防器材等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指导培训机构落实门卫保安管理和安全巡查制度,营业期间每天至少开展1次安全巡查,禁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教学场所,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