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创新“1234”工作机制,夯实语言文字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取得初步成效。
一、“一个中心”确保语言文字工作方向
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中心,通过推广使用普通话、规范写字“双姿”(正确的写字姿势和正确的执笔姿势)、建设“书香校园”等举措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全区257所公民办小学、幼儿园培养良好习惯,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双姿”,从语言和行为上做好幼小衔接。同时,要求学校定期进行“双姿”规范评比,评选“双姿”规范班级、“双姿”规范学生,充分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让每一个孩子写好字、读好书、做好人,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两个建设”夯实语言文字工作基础
一是抓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成立大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区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日常事务。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均由专人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规划。各学校先后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等规章制度,把普通话测试成绩和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作为教师上岗、评优、聘任、晋升职务的必备条件。
二是抓阵地建设,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依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自2018年以来,区教委、区语委对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秉持“动态清零”原则,不断优化和完善评估验收的流程与方法,力求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公正、高效,确保每所学校达到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
三、“三个纳入”督促语言文字工作落实
一是纳入“文明城区”创建。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总要求,开展“文明语言我先行”“清理社区小广告”“啄木鸟识字行动”等活动800余次,在使用文明用语,清除不规范用字,创建良好语言环境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全区所有学校(含幼儿园)内的名称牌、标语牌、宣传栏、学校公文、校报、校刊、试卷、印章、证书、奖状及其他印刷物品均使用规范字。
二是纳入“日常教育”体系。鼓励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开展《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笠翁对韵》《说文解字》等通用语言学习,发挥“以言化人”的树人功能和“文以载道”的铸魂作用。目前,全区共有112所学校(含幼儿园)开展了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学校教学常规要求,要求教师的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课件、试卷,学校的公文、印章、标语(牌)等一律使用规范字;在课堂讲授、师生交流、会议和其他集体活动中,要求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并将以上要求纳入教学质量评估体系。
三是纳入“书香校园”建设。锚定“说普通话、用规范字、看正版书,提升阅读素养”目标,严把“三关”。把好兴趣关,让学生“爱读书”。目前,全区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共建有“图书馆”158所、“阅览室”257个。要求书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通用规范汉字表》等规定。把好入口关,让学生“读好书”。严格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清理活动10余次,全面清除用字不规范、语言不严谨等不符合要求图书10000余册。把好质量关,让学生“善读书”。要求小学每个年级根据语文课标和语文教材,推荐4本书籍,并做到用普通话朗读和精读;幼儿园每个学生向班级贡献1本书籍,以“图书漂流”带动家庭用普通话进行亲子阅读;大、中学倡导读原著、读原版,以思维导图、人物海报、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用普通话和规范字表达读后感。
四、“四个强化”保障语言文字工作开展
一是强化培训引领。全区学校(含幼儿园)充分利用政治和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共举办相关学习27场次。同时,加强教师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坚持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开展普通话培训5次,有效提升了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和规范文字处理能力。目前,全区教师普通话达标人数8213人,达标率100%,其中一级乙等98人、二级甲等2956人,占比37.2%。此外,区语委办针对语言文字工作者进行了3场次专业培训,以高质量工作水平助力教育强市、教育强国建设。
二是强化教学活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课堂教学和丰富多样的活动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语文教师课堂带头使用普通话,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贯穿于语文教学全过程。利用黑板报、手抄报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语言文字运用实践机会。开展写字比赛、朗读比赛等语言文字推广活动1000余次,营造浓厚语言文字学习氛围。2024年9月,全区组织开展了“净化语言环境,规范文明用语”活动周,覆盖全区学校,有效提升了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三是强化评估考核。严格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评估验收工作。评审验收团队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量化评分、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同时,各被验收单位进行了PPT汇报和资料评审,全方位展示语言文字工作成果。经考核,257所学校中,45所被评为“优秀”,75所达到“良好”水平,137所“合格”,有效推动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强化宣传推广。为优化语言环境,区教委要求各学校(含幼儿园)加强普通话和规范字的宣传推广。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利用校园广播和国旗下演讲阵地、展示学生手抄报和建设校园宣传栏等方式,普及普通话和规范字相关知识。组织教师学习“推普”工作理论知识,提升教师语言文字推广意识。目前,“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已成为我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形成了浓厚的人文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