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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渝教策发〔2023〕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8-01 [ 发布日期 ] 2023-08-0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命名首批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知》(渝评组办〔20224号)要求,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开展了首批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经学校申报、区县推荐、专家评审、公示、工委会研究,决定命名重庆大学等17所高校、重庆第一中学校等22所中学、万州区福建小学等30所小学为“重庆市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并授牌(见附件1)。

希望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中发挥示范性、引领性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希望各级各类学校以创建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契机,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管,对照《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高等学校法治工作测评指标》,完善制度机制,改进治理方式,补齐薄弱环节,凸显法治特色,不断提升现代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

按照“先建后评、择优推荐、评审认定、动态管理”工作思路,市教委对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估情况,2024年将对18所学校开展复检(名单见附件2),其余学校进行抽检。对复检、抽检不合格者,取消“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已命名为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因违法违规办学引发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作出摘牌处理。

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全面推进现代学校治理、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评估的指导思想、指标体系、测评重点等与过去相比有较大幅度修改。经研究,2020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召开前命名的依法治校示范校荣誉称号不再使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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