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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19-0309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19-06-23 [ 发布日期 ] 2019-06-23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在渝招生普通高校,市教育考试院:

重庆市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各类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已经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第二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文理类

(一) 文史类

本科第一批 545分

本科第二批 458分

高职专科批 180分

(二) 理工类

本科第一批 525分

本科第二批 435分

高职专科批 180分

二、艺术类

(一)本科批

1.美术类 336分

2.音乐类

(1)音乐学 359分

(2)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275分

3.编导类 430分

4.影视类

(1)表演(影视表演) 349分

(2)播音与主持 390分

5.舞蹈类 220分

(二)高职专科批

1.美术类 180分

2.音乐类

(1)音乐学 210分

(2)音乐表演(声乐、钢琴、器乐) 180分

3.编导类 210分

4.影视类

(1)表演(影视表演) 180分

(2)播音与主持 210分

5.舞蹈类 180分

三、体育类

本科批 333分

高职专科批 180分

备注:本科、专科均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计,满分750分。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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