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普通高校微专业建设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
渝教学发〔2025〕6号
各高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高校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微专业“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的优势,补齐学生能力短板,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现将《重庆市普通高校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
重庆市普通高校微专业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要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重庆产业发展精准适配,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我市高校办学实际与产业特征,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数字经济、绿色低碳、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聚焦就业市场紧缺领域与毕业生就业短板,构建“产业需求导向、能力提升核心、就业实效检验”的微专业建设体系,形成以促进就业为核心导向的新型专业组织模式。
通过3—5年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市建成一批凸显办学特色、匹配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的微专业。支持“红黄牌”提示专业点及上年度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50%、就业去向落实情况处于本校后1/3的专业点,为学生至少提供1个微专业选修方向,保障学生就业转型机会。
(二)围绕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制造、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以及氢能、储能、工业软件等新兴领域,建成300个以上与产业岗位需求高度匹配的示范性微专业。
二、建设任务
微专业建设需立足重庆产业实际,以“补短板、强技能、促就业”为核心,重点布局三类微专业,形成“急需紧缺为主、应用技能为辅、交叉复合为补”的结构体系。
(一)急需紧缺型微专业。主要面向社会需求减少相关专业学生,聚焦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运维、工业互联网技术应用、氢能装备运维、生物医药检验检测、低空经济运营管理等重庆重点产业紧缺领域,拓展现有人才培养方案内涵,帮助学生突破专业壁垒,向紧缺岗位迁移,缓解产业“用工难”与学生“就业难”的双重矛盾。
(二)应用技能型微专业。主要面向就业竞争力不足相关学生,围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设置课程,鼓励“专业+人工智能应用”“专业+职业通用能力”模式建设微专业,通过校企联合实训、真实场景模拟,强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缩短从“课堂”到“职场”适应周期,帮助快速掌握实用技能。
(三)交叉复合型微专业。面向学有余力的学生,聚焦重庆未来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重点涵盖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绿色环保、数字经济等领域,打破学科壁垒,促进知识融合创新,培养具备跨界整合能力的高端人才,满足产业升级对复合型人才需求。
三、建设实施
各高校需结合办学定位与重庆产业需求,从顶层设计、培养方案、课程资源、实践环境、质量监控等方面系统推进微专业建设。
(一)精准调研需求,强化顶层设计。建立需求对接机制。依托重庆现代产业学院、市级产教联合体等产教融合平台,通过“访企拓岗”“企业需求清单”“毕业生就业跟踪”等渠道,动态掌握重庆重点产业的岗位需求、能力要求及数量变化,建立“产业需求—微专业方向”匹配数据库。制定整体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类型比例、资源保障与实施路径,避免同质化建设;优先在与重庆重点行业产业关联度高的专业领域布局微专业,确保微专业与我市重点行业产业高度匹配。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制定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规范立项、建设、评估、退出流程,将微专业建设纳入学校教学考核激励体系。
(二)聚焦产业适配,优化培养方案。论证核心要素。每个微专业需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对象、职业面向、能力清单,并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与行业企业专家联合论证通过。设计课程结构。以“少而精、实而用”为原则,每个微专业由3—8门核心课程组成,学习周期3—12个月,总学分5—15学分。课程设置不以学科属性划分,应围绕岗位技能形成体系,不能与主修专业的课程重复。强化实践环节。突出实践教学内容,结合行业企业资源设置项目实训、岗位见习、真实问题解决等环节,提升岗位胜任能力。
(三)突出数智特色,建好课程资源。优化教学内容。整合校内优质师资与行业企业技术骨干,通过集体备课梳理岗位知识图谱,按照模块化课程模式,精选或编写适配重庆行业产业的活页式、工单式教材。资源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智慧就业平台等,引进优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资源,提升教学质量;推进微专业课程数字化,建设包含教学视频、课件、案例库、题库、虚拟仿真资源的在线课程包,接入重庆市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支持学生多途径学习。完善弹性修读机制。提供更加灵活的课程结构,学生可根据兴趣与就业方向自主选择;提供更加便利的课程教学安排,避免与主修专业冲突,支持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支持学校建立微专业与主专业课程学分互换机制。
(四)深化协同共享,建强实践平台。建设校内外实践平台。结合行业产业需求,优化校内实验平台,配备与行业企业同步的软硬件设备,确保学生在校内可开展基础实操训练;共建校外实践基地,每个微专业至少对接2—3家相关行业产业单位作为实践基地,实现“教学—实训—就业”闭环,保障学生真岗实训。建设虚拟实践平台。针对高危、高成本、难复制的岗位场景,鼓励运用AR/VR/MR技术建设虚拟仿真平台,构建沉浸式教学环境,破解真实场景实践难题。依托数据驱动建设虚拟学习社区,支持学生、企业导师在线互动研讨、项目协作,共享行业动态与岗位信息,提升学习与就业的联动性。建立跨校资源共享平台。市教委统筹,搭建“重庆市微专业资源共享平台”,整合优质课程、师资、实训资源,支持不具备独立建设能力的高校联合开设微专业。
(五)全程动态监测,健全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数字化评估机制。建设“重庆市微专业质量监测平台”,动态跟踪微专业的招生人数、课程开设、学生参与度、满意度、毕业生就业去向等数据,每学期生成质量分析报告,为调整优化提供依据。实施多元考核评价。打破传统考试模式,采用“项目考核+实践操作+企业评价”的多元化考核方式。优化闭环反馈。每学年开展微专业质量评估,结合学生满意度、企业岗位适配度、修读学生就业率等要素,对不合格的微专业限期整改,整改无效则予以撤销。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高校主导。高校是微专业建设的责任主体,需成立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本校微专业建设规划、管理办法与评价标准;将微专业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由教务部门牵头,学工、就业等部门协同联动;实行微专业项目负责人制,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且熟悉重庆相关行业产业情况,统筹课程建设、师资配备与教学实施。市教委将微专业建设成效纳入高校教学质量评估与就业质量工作考核。
(二)整合资源投入,保障建设条件。高校应组建“校内教师+行业企业专家”的双师教学团队,校内教师需每年参与行业企业实践;支持跨学院、跨学科教师参与微专业教学,教学工作量纳入学校教师绩效体系。高校应将微专业建设经费纳入全年经费预算,保障微专业所需的课程开发、教学用房、实验实训等软硬件资源,不得向学生单独收取费用。市教委对建设实效显著的示范性微专业给予支持。
(三)建立动态机制,规范管理流程。建立微专业动态退出机制,对学生满意度低、就业适配度低或行业产业需求消失的微专业,予以整改或撤销;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微专业遴选为市级示范性微专业。加强微专业建设统筹管理,高校应于每年9月底前报送上年度微专业建设情况(含招生、教学、就业数据)及下一年度建设计划(含拟新增、保留、撤销微专业情况);每年6月底前上传修读考核学习合格学生信息至学信网,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证书信息纳入学信网查询,对达到培养要求的学生由高校颁发微专业学习证书。
(四)强化统筹指导,搭建交流平台。成立由高校专家、企业代表、行业协会负责人组成的市级微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发布重庆产业需求清单与微专业建设指南,指导高校精准布局;审核新增微专业的产业适配性、可行性,避免重复建设;开展微专业建设质量评估。定期举办重庆市微专业建设研讨会,遴选建设实效显著的案例进行推广。构建跨校合作机制,支持建设成效突出高校帮扶薄弱高校,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本指导意见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