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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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教职成发〔2016〕9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重庆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要求,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城乡统筹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坚持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推动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优化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推进教育教学研究,健全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强化中职学校学生思想道德、人文素养和技术技能培养,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着眼于学生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统筹推进、服务需求,优化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优化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长搭建“立交桥”;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着眼于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共同培育人才;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教学做并行,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要求,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发挥德育课主渠道作用,将德育融入到教学、实习和社会服务等环节,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开展体验教育、生活教育和养成教育。强化文明风采竞赛活动育人作用,创新德育实现形式,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入党入团、升国旗等仪式和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时点,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先进产业和企业文化等进课堂、进校园、进学生头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开展实践性德育课内外活动,建设一批德育工作基地和示范学校,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担任德育辅导员。

2.强化文化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促进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之间的相互融通和有效配合,加强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强化对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职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更好发展奠定基础。各中职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有条件的中职学校要将中华经典诵读、文明礼仪、传统技艺等优秀传统文化列入必修课,开发素质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读本,组织主题班会等,加强学校文化积淀,提升学生职业素养。要结合我市民族区域实际,积极开设相应的特色专业,开发特色课程和教育资源,将民族特色产品、工艺、文化纳入课程和教材体系,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创新。

4.加强学校文化建设。从学校理念、校园环境、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学校文化进行系统设计,充分发挥学校文化育人的整体功能,推动中职学校文化育人工作创新,不断提高文化软实力。凝练体现现代职教理念、职业特质、学校特色的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等核心文化,形成独特的文化标识,并通过板报、橱窗、走廊、校史陈列室、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进行传播,发挥其熏陶、引领和激励作用。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加强技术技能文化积累,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

5.加强职业精神培养。抓好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进学校等活动,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引导学生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职业精神,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知与理解,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

(二)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1.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各中职学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要根据我市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和建设重点优化专业布局。主城区重点发展与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的专业和专业群;渝西地区重点发展与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关联紧密的专业和专业群;渝东北、渝东南地区重点发展与生态保护、旅游和农村社会服务等关联的专业或专业群。结合我市产业调整的需求,积极发展技术水平高的新兴产业群。鼓励中职学校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需求,加强相关产业专业群建设。到2017年,基本建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相匹配的专业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重点加强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趋势,服务“6+1”支柱产业、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支持中职学校重点建设一批适应需求、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推广应用国家中职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成果;依托市级中职示范校项目,重点建设一批紧密对接产业发展的专业;稳步推进中职市级重点(特色)专业建设,带动我市中职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推进衔接融通,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1.积极推进中高职人才衔接培养。在坚持中职办学定位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促进中职、高职专科、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在“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基础上,稳步推进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人才培养模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2.推进专业课程体系衔接。统筹安排中高职衔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促进中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与高职衔接。研究制订中高职衔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标准,开发课程教材体系;深化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创新教学手段与方法。推行“做中学、做中教”,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整体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3.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将学生的创新意识培养和创新思维养成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按照高质量创新创业教育的需要调配师资、改革教法、完善实践、因材施教,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培育众创空间,举办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

4.打造多样化的继续学习平台。探索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支持中职学校毕业生立足岗位进行职业发展学习,在职进修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支持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与中职学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远程中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试点。支持中职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服务相关人群的岗位能力提升和职业生涯发展,服务个人生活品质的改善和提升。

(四)推进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协同育人

1.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健全校企合作育人的体制机制,促进企业充分发挥重要主体作用。推进“园校互动、校企融合”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试点。积极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加强现代学徒制国家、市级试点项目建设。促进校企双方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工作协调机制,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工作过程导向等教学模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

2.强化行业企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完善行业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调委员会作用,加强行业企业参与的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建立经常性的产教、校企对话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促进信息交流,拓展合作渠道,密切人才培养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联系。鼓励中职学校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建立企业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专业教师互派挂职制度。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把职业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推动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3.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加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创新实践性教学形式,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完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信息通报等安全制度,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

(五)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

1.推进教学标准建设。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分学科制定重庆市中职公共基础课课程实施性教学标准。鼓励中职学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2.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有关规定,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完善教学工作责任制,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以信息化促进学校管理现代化。

3.完善质量评价制度。推动建立适应行业发展要求和学生持续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创业能力和用人单位满意度等作为衡量中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建立行业、企业、教科研机构或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教育教学质量多方评价机制。开展中职教学诊断和改进,推进中职专业教学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中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自2016年起、其他中职学校自2017年起,每年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对公共基础课教学质量进行检测,完善相关督查制度。

4.加强教材及教学资源建设。完善职业教育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支持中职学校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开发对接产业发展、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及仿真软件、多媒体课件等数字化教学资源。各中职学校要严格在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要完善教材选用制度,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推广国家、市级教学成果获奖项目,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广泛应用。

(六)促进开放办学,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

1.加强合作办学。支持中职学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招生,实施重大项目合作攻关,加强与四川、贵州、云南等周边省市职业教育合作,稳步推进对西藏等的对口支援工作。支持科研机构举办长江经济带、西部地区职业教育教学研讨等活动。鼓励中职学校与跨国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适应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2.推进国际交流合作。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助力优质产能走出去,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合作。支持中职学校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职业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深入推广应用中澳(重庆)职教项目成果,加强中德(重庆)职教示范基地建设,启动中新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七)完善教学保障机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有效运行

1.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用人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和培训制度,落实教师编制标准。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中职学校名校长、名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机制。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继续实施中职学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重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加强国家和市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启动重庆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建设工作。

2.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全面完成“校校通—校园网”建设,市级及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启动校园网升级,提高中职学校具有交互型设备的教室比例。开展中职学校教师微课开发和信息化教学竞赛。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师角色、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强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加强信息化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教育教学资源全面提质和充分共享。研制资源建设指南和监测评价体系,在保证公共服务基础上围绕应用成效,鼓励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探索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资源可持续开发、应用、共享、交易服务模式和运作机制。

3.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支持建设一批服务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专业实训基地,完善资源配置,实训基地要做到设施设备配置工位足够、功能完备、技术先进,能满足专业实习实训和师资培训的需要,能组织理实一体化教学,鼓励有条件的实训基地开展生产性实训。鼓励校企合作建立校内外实训基地,提高中职学校实训基地骨干专业覆盖率。贯彻落实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完善专业教学设备装备,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依托优质中职学校建设区域性、公共型、多功能职业技能实训、大赛基地。重点支持对接重庆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新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4.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区县、学校三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体系,国家示范中职学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提升职业教育科研能力,发挥职业教育科研机构的智库作用,加强对中职学校教学改革的指导,以研促教。提高科研对职业教育宏观决策和中职学校发展的服务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强化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开发、教学制度、师资配备、设施条件等方面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中职学校要落实校长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各项任务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情况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要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跟踪问效等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和跟踪分析,全面了解和掌握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督促整改,确保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有序展开、有效落实、取得成效。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

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法制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等紧密协作的教育网络。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2

加强对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开齐、开足、开好公共基础课程。

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3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开发民族地方特色课程和教育资源。

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4

制定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对学校文化进行系统设计。凝练校训和校风、教风、学风等内容。精选优秀文化进校园,促进产业文化和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进课堂。

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学校文化系统设计;建设一批校园文化示范校

5

抓好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开展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等进学校活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二、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服务发展能力

6

制定全市和区域内中职学校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布局和功能分工。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规划制定,持续实施

7

建设120个中职市级重点(特色)专业。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2017年

三、推进衔接融通,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稳步推进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人才培养模式、“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市教委,有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课程体系建设,推进中高职人才衔接培养。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10

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11

稳步推进远程中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试点。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及有关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四、推进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协同育人

12

完善行业协调委员会机制,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参与的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

市行业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

持续实施

13

推进集团化办学,开展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试点。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14

强化实践性教学,加强顶岗实习管理。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五、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

15

开发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分学科制定公共基础课程实施性教学标准。

市教科院,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16

落实教学工作诊断和改进制度。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市教科院、市教育评估院,各中职学校

2016年在国家中职示范(重点)学校,2017年在其他中职学校启动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在2017年底前完成本地区质量年度报告首次发布工作;持续实施 

17

建立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

市教育评估院,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18

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组织中职创新教材评选。

市教委,市教科院、各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六、促进开放办学,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

19

稳步推进跨区域合作办学、招生等工作。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20

深入推广应用中澳(重庆)职教项目成果,加强中德(重庆)职教示范基地建设,启动中新职教合作项目。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七、完善教学保障机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有效运行

21

组织实施教师国家级培训、市级培训、企业实践等培训项目。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及其主管部门

持续实施 

22

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举办中职学校教师信息化教学大赛。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持续实施

23

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综合性、开放式的实习实训基地,落实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及其主管部门

持续实施,2020年前实现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达标

24

建立和完善市、区县、学校三级职业教育科研教研体系。

市教科院,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及其主管部门

2017年底

八、保障措施

25

制定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细则。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2016年8月底前 

26

建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情况督查指导工作机制,完善督查调研、情况通报、跟踪问效等制度,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市教委,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及其主管部门

持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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