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渝教体卫艺〔2015〕46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警备区司令部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关于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军训课程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武装部、消防支(大)队,各高校:
为全面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深入推进大、中学校学生军训工作,丰富军训教学内容,根据公安部、教育部等九部委局《关于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191号)的相关部署,决定将消防知识技能纳入每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学生军训课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训过程中,通过开展消防常识授课、消防技能实操、逃生疏散演练、观看消防文化作品等一系列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培养日常良好习惯,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达到“教育一名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二、工作措施
(一)上一堂消防常识课。为参训学生专题讲解以防火基础知识、如何正确报警、初起火灾扑救、火场自救逃生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常识。形式可采取军训基地集中授课、组织学生走进消防警营等方式,使学生掌握基本防火安全常识。
(二)举办一堂灭火实操演练。向广大学生传授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教会学生不同类型火灾的正确扑救方法,设置模拟报警、油盆灭火、灭火器模拟装置体验、两盘水带连接等科目,组织开展灭火实战演练,教会灭火器和消火栓的基本使用方法,提升参训学生的灭火技能。
(三)组织观看消防文化作品。采取观看消防教育短片等影视作品、阅读消防科普读本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在丰富军训生活的同时,以潜移默化的方式提升学生防灭火技能,更好地达到教学目的。
(四)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习。军训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疏散逃生演习,科学编制应急疏散路线图和演习预案,组织学生熟悉逃生路线和演习流程。演习要立足实际,确保安全,有条件的学校可依托火灾模拟逃生设施,使学生熟记正确的逃生方法和自防自救技能。
三、工作分工
(一)教育部门。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广泛开展消防知识技能“进军训”工作,结合军训工作的总体安排,落实工作场地,协助消防部门组织好学生参加培训活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武装部。各区县人民武装部要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开展消防知识技能“进军训”工作。在军训期间协调学校配合消防部门完成消防知识进军训的相关科目。
(三)消防部门。各消防支(大)队要对各区县消防授课教员进行培训,提供教案及课件制作的相关素材和必要的演练器材,对演练进行技术指导,会同教育部门、武装部对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入学新生开展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技能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防知识技能进军训,是国防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全覆盖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仅增强和平时期抵御火灾能力,而且为战时抗御火灾保全实力打下基础。各区县教委、武装部、消防支(大)队和学校要从推进国防素质教育和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战略高度,充分认清消防知识技能进军训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军训工作中统筹安排、有机融合,确保消防进军训工作在我市实现全面普及。
(二)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教委、武装部、消防支(大)队与学校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联络、紧密配合,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军地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知识技能进军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要把消防知识技能作为军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计划,细化工作方案,保质保量地完成好训练任务。
(三)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安全有序。各区县教委、武装部、消防支(大)队,全市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军地有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消防进军训过程中安全事故防范工作,要关口前移,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切实组织好集中训练和实操演练,制定应急预案,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全市消防知识技能进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联系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处严平,联系电话:63639606;重庆警备区司令部军训办石鑫,联系电话:68759374;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宣传处徐跃,联系电话:6731543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警备区司令部
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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