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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启动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
日期:202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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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2026年市教委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启动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现就报考及培养涉及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面向哪些群体招生?原专科层次是否继续培养?
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面向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进行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自2026年起,不再招收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
二、培养计划具体名额和定向区县有哪些?具体培养高校是哪些?
2026年面向綦江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云阳县、石柱县等7个区县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20名,学制为4年,培养学校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定向培养区县是指就业区县,市内所有区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后续将根据工作推进实际情况按需优化培养规模和培养院校范围。
三、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如何签订培养协议?
录取学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及培养院校共同签订《重庆市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具体时间由培养学校确定并通知。
四、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定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我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方式、程序和要求,专项招聘到本行政区域政府举办的幼儿园任教服务。
通过招聘考试的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服务期满3年,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当地政府举办的幼儿园间流动;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未按规定履约的,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