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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804M/2025-00083 [ 发文字号 ] 渝教议函〔2025〕12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8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黎方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高校定向培养“文物全科”人才的建议》收悉。经与市文化旅游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关于研究开展我市“文物全科”人才培养、由重庆师范大学采取“小班制”办班等事项均已采纳,所需经费在我市文物保护经费中统筹事项不符合国家层面管理规范暂不可行。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研究开展我市“文物全科”人才培养事项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重庆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丰富,加强对文物资源的整体性保护利用,关键在队伍。加强文物保护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也是推动我市文化强市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您提出的加快建设和培养文物保护人才建议至关重要,既立足基层文保实际需求,也直指人才短缺痛点,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认真学习借鉴山东、山西和陕西等省市“文物全科”人才定向培养的经验做法,探索重庆市文物全科人才“定向招生、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实施路径。市教委具备组织实施“小学全科教师”“优师计划”定向培养的工作经验,能够积极稳妥推进相关高校招生计划协调、专项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工作;市财政局统筹相关经费,保障工作资金落实;市人力社保局指导区县核定基层文保单位编制空缺,积极落实相关就业优惠政策;市文化旅游委可提供基层人才需求清单,深度指导参与课程设置与实践基地建设等工作。

二、关于由重庆师范大学采取“小班制”办班事项

重庆师范大学是我市唯一考古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已建有“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技术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和“三峡文化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等省部级科研平台,具备“文物全科”人才培养的学科实力。同时,该校也是历史学(师范)“优师计划”承担单位,相关人才定向培养经验丰富。经研究,该校可在考古文博学院现有的“文物与博物馆学”等专业上建设“文物全科”方向,积极联合大足石刻研究院、合川钓鱼城遗址、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国家级文保单位共建实训基地,探索开展“小班化”教学,保证“文物全科”人才培养质量。

三、关于所需经费在我市文物保护经费中统筹事项

经市财政局研究,对所需经费在我市文物保护经费中统筹,不符合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3279号)规定的资金支出范围,暂不可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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