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794号提案的答复函
姚登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高等教育布局,推动黔江区建设渝东南教育高地的建议》(第079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黔江建设一所以本科教育为根本、面向研究生教育的应用型综合高等院校”的建议
院校设置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普通本科学校的设置要严格遵循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属于教育部审批权限。按照教育部院校设置相关政策要求,各地高校设置事项须纳入所在省(市)高校设置五年规划并严格依照规划和程序稳妥推进高校设置工作,未纳入高等院校设置规划的高校设置事项原则不受理。
2021年8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省市应于10月底前报送本省市“十四五”期间院校设置事项,逾期不再受理。按照教育部要求,我委已于2021年10月底前按程序将经市高评委专家评议通过、市政府审核同意的《重庆市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草案)》报送教育部评审。建议黔江区进一步对接地方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做好拟设本科院校的前期论证工作,我们将根据论证情况,充分考虑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结构、同类院校设置情况、当地地方经济发展态势、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申报项目成熟度等因素,在启动下一轮院校设置规划时统筹考虑。
二、关于“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等市内高校设立黔江分校区”的建议
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学校分校区设置有关事项属教育部管理权限,若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与黔江区人民政府就合作建设黔江分校区达成一致意见,我委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按照《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支持高校在有条件的区县布局分校或分院”的工作要求,我们原则上支持综合实力较强、办学水平较高、且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等办学条件明显不足的市属高校与有条件的区县合作建设分校区。若黔江区与市属有关公办高校就合作共建黔江校区达成一致意见,我委将按照市属高校与区县合作建设分校区工作的基本程序,就校区建设规划供地、资金保障等问题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正式签约和建设。
三、关于“支持推动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办学层次提档升级、优化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学科专业结构”的建议
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指出:“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拟设立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须把控节奏、优中选优,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把质量关,对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综合考量后,再编入规划,原则上每省(区、市)不超过2所”。建议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紧密围绕黔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办学定位,强化内涵建设,突出办学特色,着力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待条件成熟时,我们将积极支持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办学层次提档升级。
同时,建议重庆旅游职业学院围绕渝东南武陵山区文旅融合发展的战略定位,以产业链需求为导向,以旅游大类专业(群)为主体,以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为牵引,围绕“吃、住、行、游、购、娱”6大要素,着力优化专业(群)布局,动态调整群内专业方向,形成具有显著辨识度和鲜明特色的专业(群),促进各专业群在服务“大文旅”中特色发展、优质发展和创新发展。我们将持续在师资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学科专业布局、教学实训条件、教学科研水平提升等方面给予学校指导和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