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690号提案的复函
陈前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0690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尤其是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经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坚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积极推动创新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高校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积极加强与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动,充分整合资源,积极推动构建政府、高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支撑与服务体系,通过建队伍、搭平台、强培训、抓典型、促转化等综合举措,不断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扎实推动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数逐年增加,创新创业氛围愈加浓厚,产学研用结合更加紧密。
一、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并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精准落实“双创”教育。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成立高校就业创业专家库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就业创业“双百”导师团,鼓励高校引进校外智力资源,以创业讲座、项目路演、公开课等形式参与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组织实施“优创优帮”“渝创渝新”等创新创业计划,为学生提供项目指导、资源搭建、跟踪帮扶等全方位服务,深入实施“创始人培训计划”“马兰花计划”,积极加强对大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目前,全市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近600门,编写出版创新创业教育教材60余部,成立创新创业学院14个,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高校50余所,有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3000余人。
二、强化保障,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升级。积极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推动学生创新创意积极转化为创业实践。市教委层面已累计建成3个国家级、28个市级、36个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总面积达8万㎡,可容纳团队2000户;市人力社保局层面累计培育市级创业孵化基地106个,可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场地保障、创业指导、事务代理、融资对接、政策落实等孵化服务。大力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建设,加快构建“一核六园多点”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助推高校孵化基地建设提档升级,促进资源联动共享,核心园区累计遴选入驻示范项目50余个,其中博士项目22个,孵化产值约5000万元。近三年,划拨专项经费对基地和项目进行扶持累计超过1000万元,高校配套经费超过4000万元,有力改善了创新创业条件。
三、创新形式,深入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积极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形成了“一说、二问、三发布,四训、五会、六大赛”的常态化活动开展机制,积极开展创客沙龙、导师问诊、项目路演、投融资对接、成果展洽会等活动,丰富学生的创新创业知识和体验,激发学生创业激情。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成果展和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产品展示、创业论坛、校企交流等形式总结创新创业典型经验,宣传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积极组织实施“互联网+”大赛、“学创杯”大赛、“创青春”大赛、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渝创渝新”大赛、教师课程大赛等赛事活动,以“以赛促教、以赛促改、以赛促创”为目标,通过赛、展、洽、帮,形成创业人才选育、创业典型塑造、项目持续赋能全链条。近三年,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2000余场次,参与学生近50万人。
四、深化服务,优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印发了《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方案》(渝市监发〔2021〕4号),对投资人或清算人(含大学生)企业注销提供了较为完备的政策指引。一是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压缩公示时间。将企业注销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缩短市场主体退出时间;扩大适用范围,将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全部纳入简易注销主体适用范围;简化登记程序,取消了清算组备案、税务登记注销、社保登记注销等环节和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等申请材料,申请人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免费发布简易注销公示,公示期满后仅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即可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二是推进实施注销“一网通办”,优化一般注销程序。建成了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认,实现申请人直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同步办理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的注销业务,申请人通过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上传提交相应资料,审核通过后,全体投资人可通过“渝快办”APP进行实名认证及签名,再将营业执照寄回登记机关即可完成注销登记,实现审批“零见面”。三是推行“简易办”,提供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为便利企业依法有序退出,重庆税务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五、选树典范,大力营造创业良好氛围。大力加强创业典型宣传和示范引导,积极评选大学生创业先进人物评选,编印《大学生创业典型案例集》,选取创业典型代表,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传播大学生创新创业正能量。积极举办大学生创业典型报告会、沙龙分享等宣讲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文化氛围。选树推广高校创业典型,先后推荐指导交大、文理、川美、电子工程、重邮、科技学院6所高校成功入选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积极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创业观、就业观、成才观,推动形成鼓励探索、支持创新、崇尚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措施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态建设。
一是深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改革。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不低于2个学分、不少于32学时的创业基础课程。推动高校建立以创新创业为导向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加快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改革试点,着力培养创新创业专业人才。进一步深化高校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持续推进高水平“四新”建设高校、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建设,拓展科教结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途径,探索校地、校企等多方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模式。
二是完善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创谷建设,加快构建“一核六园多点”创业孵化生态体系,助推高校孵化基地建设提档升级,促进资源联动共享。鼓励高校建立跨平台、跨专业、跨行业的综合性孵化基地和专业化、精细化的孵化平台。鼓励高校加强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相关企业联动,充分发挥大数据和云计算优势,建立大学生孵化平台数据库,健全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促进各高校孵化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平台的教育功能和服务功能,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型人才培养,使创业项目成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育人实效。强化实践育人实效,推进以培养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的实践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实践教学环节比重,促进创新精神培育与创业实践相融合,提升大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联合行业龙头企业建好一批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专业覆盖面和学生受益面。完善创新创业学分管理,鼓励学生通过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开发、发明专利、社会实践、发表论文等方式获取学分。打造“一说一讲一会一赛”品牌活动,进一步丰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经验。
四是优化政策环境和服务体系。加强市级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机制建设,进一步制定和落实有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扶持措施,优化创新创业政策环境,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进一步畅通大学生获取政策、知晓政策、用足政策渠道。指导高校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专门机构,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确保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积极推进高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中心)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加强资源统筹协调,切实提升创新创业指导服务效率和水平。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