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复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6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尊敬的付子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西南政法大学本-研结构的建议》(第076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教育部对高校本科招生规模规定

教育部在《关于编报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20〕143号)中要求,“全国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保持基本稳定,进一步扩大优质本科高等教育覆盖面,支持鼓励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建设高校适度扩大本科招生规模”;在《关于下达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函〔2021〕71号)中强调,“落实以本为本,办学条件不足的高校要优先满足本科生教育发展需要,取消或减少不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办学类型”,明确要求各校不得减少本科招生计划。因此,您提出的逐年适当减少西政本科招生计划的建议不符合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二、我市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的相关办法

每年,在教育部下达研究生计划后,我委均依据《重庆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测算并安排市属各校研究生计划。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各校博士研究生计划受到教育部下达我市总计划制约。今年,扣除各类专项计划后,我市剩余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不足20名,需分配给包括西南政法大学在内的10所市属高校。目前,我市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暂不能满足西政30-50名增量的需求。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市教委参考学校申报量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近两年国家对硕士研究生扩招,我市硕士研究生计划增量较大。根据《重庆市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测算,今年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计划最大可增加105名,学校申报增量为60名,我委已足额下达60名增量计划。

“十四五”期间,我委将继续积极争取教育部的支持,希能进一步增加我市研究生计划。同时,我委积极支持西南政法大学“双一流”建设,在保持学校本科规模稳定的前提下,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向学校倾斜,支持学校逐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力争达到一流高校本研结构的基本要求。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