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复函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0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胥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将课后服务扩展到普通高中的建议》(第100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推进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使人民群众从教改成果中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市教委连续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连续召开了两次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现场会,不断加强了对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实施。要求各区县、各中小学充分认识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校内实施、自愿参加、公开透明”原则,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做好试点,逐步推广,稳步实施,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群众满意。截至目前,39个区县已开展课后服务,参与课后服务学生达154.6万人、占在校学生人数的40.7%。

关于普通高中经费保障。为保障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市财政不断加大对高中教育投入,逐步完善经费投入政策。一是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日常运转。2012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目前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 元。二是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资助体系。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目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建卡贫困学生3000元)。并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贫攻坚的统一部署,免除了建卡贫困户等家庭高中学生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三是市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2012年以来,市财政已累计投入26亿元,主要支持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和高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高中基础教育水平,促进高中教育的持续发展。

关于普通高中教师工资待遇。我市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重保障教师待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68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我市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和超额绩效构成,基础绩效固定部分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基础绩效奖励部分和超额绩效实行总量管理、自主分配,发放不得与岗位等级直接挂钩。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要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体现知识价值分配导向。同时,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

关于您提出的“制定高中课后延时服务政策”的建议。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要求,课后延时服务政策是为解决下午三点半放学后家长无法接送小孩的问题,实施范围主要是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针对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市政府督查室会同阳光重庆社情民意调研中心开展了专题调研,根据市政府督查室形成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后服务工作的建议》调研报告内容,普通高中学生下午放学已无接送需求。因此,普通高中不宜制定课后延时服务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大会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总体部署,严格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将经费更多向提高教育质量、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学校管理倾斜。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落实民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要求区县建立综合预算制度,保障公办普通高中依法依规投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