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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龚爱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区县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建议》(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02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是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委将“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化学区制管理改革”作为重要改革任务,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展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支持引导各区县因地制宜进行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政府统筹、教委主导,文化引领、资源共享,综合改革、协同育人,激发活力、办出成效”丰富改革经验,各区县基础教育优质资源不断拓展,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不断增量。

(一)强化引领,优质示范带动发展。充分发挥集团总校引领示范作用,优化供给方式,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提升集团校整体教育质量。集团总校引领建立共享制度,与集团各校负责人签订“管理授权与承诺书”,从人、财、物等方面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明确资源共享范围。集团总校带头推进校内资源共享,集团各校实现活动、信息、场地等互通有无、共建共享。集团总校引领特色课程共享,推进精品课程在所在学区或集团内推广应用,打破校际边界壁垒。加大互派互学力度,在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中探索推行教师“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将“县管校聘”与构建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有机结合,实现干部教师在集团内合理流动,通过师徒结对、名师引领,提升集团自身造血能力,使更多教师的专业化素质得到快速提升,为提高育人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

(二)综合改革,协同育人。一是教学教研协同。集团总校引导成员学校实行课程设置、教学研究、考核评价教育教学“三协同”,聚焦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坚持立足课程课堂,深化校(园)本教研,深化集团教学教研联动,通过现场问诊、联合教研、远程同步教研、集团研修工作室等实施精准指导,实现“领办一处、点亮一片、带动一方”。二是教育活动协同。集团内、学区内统一规划学生活动,形成传统,形成品牌。每学年统一举办一次田径运动会、体艺节、科技节和儿童节,学生还通过社团联谊、社团活动经验分享、社团观摩等活动实现共生发展。三是教育评价协同。采取集团自查自评与教委考核评价结合的方式,每年对教育集团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注重发展性增量评价,并单列成员校教学质量捆绑发展性考核评价,确保“质量提升”看得见。

(三)激发活力,办出成效。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改革打破了传统的简单的校际合作方式,通过输出优质学校的品牌、理念、管理、文化、师资,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益的最大化,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突出。一是百姓身边好学校不断增多。截至目前,全市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学校占比超过60%。其中,渝中区、沙坪坝区、高新区、江津区、南川区、大足区、城口县、垫江县、酉阳县、云阳县等10个区县实现了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全覆盖。二是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各教育集团和学区共同体的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和教研科研系统联盟,促进了教师专业化成长,有效地促进了育人方式创新和课堂教学水平提升。三是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进一步扩大了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缓解了供需矛盾,破解了“上好学难”引发的择校问题,极大地促进了优质资源与城市化进程良性互动,进一步满足了老百姓对优质资源的需求。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比例达到97.8%,城区义务教育“大班额”占比逐年下降,为地方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近年来我市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取得了积极进展,但

集团化目前正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仍有巨大的空间等待我们去探索、实践与创新。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代表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精准施策发力,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加快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一)建立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导管理机制。我委已将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集团化办学等内容,作为“十四五”期间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纳入《重庆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中,预计6月底前印发实施。同时,要求各区县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下,完善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实施指南、评价办法等系列制度建设,为推进集团化办学、深化学区制管理提供制度保障。指导区县教育部门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推进年度方案,从党建带群建、试行教师“县管校聘”、共同体改革发展成果考核等方面,探索建立健全系列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强带弱、强带新、强带周边”的合作常态,推动集团及成员校优质而有特色的发展。

(二)抓好评估反馈,引导健康发展。指导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研制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的建设标准及其指标体系,对校际合作的策略选择、发生程度、绩效水平等对标对表实行清单化建设和管理。要建立增值性分级考核制度,对示范校与非示范校、名校与普通校、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等非均衡发展的学校实行分层考核,重点对集团、学区内部治理和运行、优质资源共享、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水平提升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发展性绩效评估监测考核,将考核评价与解决问题、促进集团、学区发展相结合,将考评结果与经费奖励、干部任用等相结合,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评估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同时,我委将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将集团化办学有关内容纳入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相关指标内容,积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不断促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有利于实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加强成果推广,强化氛围营造。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改革的督导评价,注重效果评估和经验提炼。适时组织总结会、推广复制会,将本地区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改中的成功经验及时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公众号、校园网、微信群、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宣传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改革重要意义和重点举措,及时宣传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改革中涌现出的百姓身边好学校,引导和规范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改革健康持续发展,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建立有利于基础教育发展的教育生态环境,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快速增量,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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