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4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教提函〔2020〕87号
王彭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二孩”支持政策,破解“入园难”的提案》(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41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入园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一是着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从总量上解决幼儿园数量不足带来的“入园难”问题。2019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9%,同比提高1.95%,其中主城区达到98%以上,全市基本普及了学前教育。二是大力发展以公办园为主体的普惠性学前教育,从结构上解决局部区域公办幼儿园少带来的“入园难”问题。2019年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356所,其中主城区新增105所;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41%,同比提高4.75%;普惠率81.6%,同比提高1.37%。三是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幼儿园属于非义务教育,家长可按照“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自主选择就读公办或者民办幼儿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按照国家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规定制定招生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还存在幼儿园园点布局不合理,公办园、优质园不足等结构性“入园难”问题。下一步,市教委将以贯彻落实《全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措施》为契机,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园点布局规划,严格执行《幼儿园专项布点规划》和《幼儿园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加快、“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带来的入园需求,适度超前规划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的幼儿园,解决城镇新增儿童入园需求。二是继续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满足小区居民就近入园需求。确保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持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三是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要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根据学位容量和生源情况,完善招生方案,明确招生计划、范围、条件和程序,保证适龄儿童平等入园的权利。
二、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将此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全局性重大项目和城乡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改革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市教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权利。一是通过建立人口导向校点布局机制,优化中小学布局规划,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学校建设。近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学校3555所,新增学位65万个,从义务教育资源总量上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二是科学划片分区。指导区县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一所小学划定招生范围,为每一所初中划定对口小学,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
个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因受办学规模的限制,难以满足家长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需要。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充分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一是完善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视同仁、平等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良性发展机制。二是充分考虑“全面二孩”政策下学龄人口变化情况,提前规划布局义务教育资源。三是加强招生过程监管,公布招生政策、入学咨询及投诉电话,确保招生信息公开透明。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