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教提函〔2019〕76号A
伍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重庆市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管理办法的建议》(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076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经与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印发了相关文件。2017年4月,我委在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体育部门和高校要建立加快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政策体系、安全保障机制和成本补偿机制,形成健康有序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格局。同年7月,我委在《关于印发重庆市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再次强调“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二、落实了工作措施。2017年和2018年,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大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可行性研究,探索开放试点方案。同时,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引导更多的学校实施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鼓励区县和学校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新政策、新机制和新模式;还深入试点区县指导当地政府、教育、体育、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场馆开放服务体系,持续提高场馆开放服务能力。
三、开展了工作试点。我委先后在沙坪坝区、南岸区、荣昌区、永川区等区县开展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将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分为A、B、C三类,对不同类型学校采取不同的开放形式,给予不同标准的资金补助政策。不少学校学校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纷纷与社区签订协议,由社区参与管理;有的学校还与当地政府、公安、社区、街道联合建立了准入人员身份甄别鉴定信息登记系统和准入证件制度,保证了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安全有序运行;很多试点学校还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对外开放公示牌,公示了开放名录、时间、对象、准入要求等内容;也有学校在醒目位置设置了安全警示标识,张贴了安全使用场馆设施的基本要求,配备了指导员和管理员。
四、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属于法规性文件,需要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尤其是中小学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涉及到资金、安全、管理等方方面面,我委将尽快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体育局一起共同研究,择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