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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4-07-02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语委,各高校,各直属单位,有关市级部门:

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语函〔2024〕1号),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市级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重庆大学《基于人工智能的网络谣言治理研究》等56个项目立项为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其中重点项目16项、一般项目40项。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监管。各项目所涉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为项目实施提供配套经费和条件保障,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服务协调、督促检查、资金监管、成果转化等工作,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重要成果信息应及时向市教委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报送。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立项通知后,需填写《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合同书》(附件2),其中项目类别以立项通知为准(市教委资助项目经费重点项目2.5万元每项,一般项目1.5万元每项),其余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变动。项目合同书一式三份,经单位盖章后于7月12日前寄送市教委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在3个月内组织开题。其中,重点项目开题工作方案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教委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报备。开题后,及时将开题报告(附件3)纸质版盖章后一式3份寄送至市教委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

三、确保项目质量。各项目组要严格按照申报书和合同书要求推进项目研究,及时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评估、核查和改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最终成果,按期达到结项目标。市教委将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抽查,相关检查结果将纳入项目结项评价依据。项目到期未达到结项要求,限期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管理办法》要求作撤项处理。各单位要对标国家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培育工作,不断提高我市语言文字科研工作水平。

联系人及方式:贾宇涵、陈芳芳,63875534,cqsyywzky@163.com。

地址: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委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处。

附件:1.2024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立项名单(共56项)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合同书

3.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开题报告

4.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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