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15日至18日,梁平都梁新区体育馆。
四、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下同)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
五、竞赛分组及比赛项目
1.竞赛分组:按照辖区分为主城区组(包括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巴南区、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北碚区、两江新区、渝北区、九龙坡区、高新区)和其他区县组(指除上述主城区外的区县)。具体分组为:
(1)小学主城区甲组、小学主城区乙组、初中主城区组、高中主城区组。
(2)小学其他区县甲组、小学其他区县乙组、初中其他区县组、高中其他区县组。
2.竞赛项目:小学组设男、女单打,初中和高中分别设男、女单打和男、女双打。双打不允许跨校、跨区县配对比赛。
六、参赛资格
1.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允许不同学段学生跨组别参加比赛。双打不允许跨校、跨区县配对比赛。初高中组单、双打不允许兼报(即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其中1项比赛)。
2.小学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均含当日,下同)的在校在籍小学生,小学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11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小学生。
3.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初中生。
4.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在籍在读高中生。
5.已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6.参赛运动员必须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
7.参赛运动员须经当地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公章。未经体检,不予参赛。
8.参赛队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及往返参赛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七、参加办法
1.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队医1人。
2.小学甲组和乙组可各报男、女单打运动员2人。
3.初中组和高中组可各报男、女单打运动员2人,男、女双打运动员2对,但单、双打不允许兼报(即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其中1项比赛)。
4.参赛运动员凭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带鲜章的户口证明)参赛。无法提供者,不予参赛。
5.参赛运动员服装主体颜色不得为白色,双打原则上要求服装主体颜色一致。
6.各参赛队于6月6日18点前将“EXCEL电子版报名表”和“盖章签字的纸质报名表”,两个材料以附件形式传至指定邮箱,特别提醒报名表和邮件主题请用学校名称命名,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
(1)市中小学乒乓球比赛群:192931551(QQ群号)
(2)报名邮箱:154418699@qq.com
(3)报名联系人:张斌
(4)联系电话:15023461025
八、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2.根据参赛人数决定赛制。
3. 所有比赛小组赛均采用3局2胜制,淘汰赛采用5局3胜制。
4.比赛用球:最新白色双鱼牌40mm+塑料球。
九、资格审查及比赛纪律
1.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报名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取消其比赛资格,且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的,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2.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3.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试行)》,对违反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4.为加强比赛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需交纳“保证金”500元,用于对各参赛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比赛结束时,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保证金”如数退还。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团体总分奖:各单项比赛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分别录取主城区组、其他区县组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男女合计总分参赛单位前八名,颁发奖牌。录取团体总分奖名次时,如遇两队以上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2.单项奖:各比赛单项分主城区组、其他区县组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运动员不足8人(对)时,递减1名录取相应名次。取并列名次,没有附加赛,即并列录取第三名和第五名。
3.体育道德风尚奖:小学、初中、高中组(不分区县)各评选代表队3队,颁发奖牌;个人每队评选1-2人,颁发奖证。
4.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人数5:1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5.优秀教练员:团体男女合计总分前4名代表队教练,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各代表队一定要严格按照比赛所在地疫情防控方案参加比赛,服从当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要坚持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把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体育教育结合起来,做好各代表队的组织管理工作。
2.承办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审慎稳妥组织赛事活动。
3.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满足赛前14天之内未离开重庆市,且14天之内未接触重点疫情的人员。
十二、其他事宜
1.请各参赛队于6月15日上午8:30-10:30在梁平都梁新区体育馆报到,并缴纳保证金,提交纸质报名表原件、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体检证明,审查参赛队员身份证。
2.请各参赛队6月15日上午11:00西大实中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
3.请各参赛队6月15日下午14:00开始比赛,具体赛程时间见比赛秩序册。
4.本次比赛的总裁判长、裁判长和主裁判由市教委统一选调。外地来梁工作人员于6月15日上午9:30前到云湖国际酒店登记入住,全体裁判员请于6月15日上午10:00到西大实中会议室报到,集中学习和分组。
5.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领队、教练员、队医按国家规定的差旅报销标准报销,运动员食宿标准可参照为每人每天200元。
6.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佩带承办单位统一制作的运动员号码布,否则不予参赛。
7.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8.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