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涪陵外国语学校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比赛时间:5月15-21日
比赛地点:涪陵外国语学校(涪陵新区学府路2号,恒大山水城旁)
五、参加单位及分组
全市各小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区县选派男子不超过3支(含)队伍、女子不超过2支(含)队伍参赛。赛事不分区组、县组。
六、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8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且为在校在读1年以上(含1年)具有正式学籍的小学生。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小学生守则:纹身、染发、蓄长发(特指男队员)、留怪异发型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印章。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往返参赛途中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四)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队医1名,运动员12名。参赛运动员需备有深、浅不一致的运动服各一套,号码为00号、0至99号。领队、教练员必须全程参与比赛。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不予退还。
(六)参赛运动员凭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带鲜章的户口证明)参赛。无法提供者,不予参赛。
(七)以校为单位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4月30日18:00前将电子件发送至454272341@qq.com邮箱,联系人:李桦炜,电话:13648499864。逾期未报名者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秩序册的编排以电子报名表为准。
七、竞赛办法
(一)根据参赛队数的多少决定赛制。
(二)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并执行下列特殊规定:
1.比赛采用2节制,每节15分钟,第一节和第二节之间休息5分钟。如比赛时间结束两队比分相等,休息2分钟,双方进行5分钟决胜期。
2.全队一节内犯规累计满5次,处于全队受处罚状态。
3.第一节和第二节前10分钟及每一决胜期前3分钟不停表(暂停除外),第二节最后5分钟、每一决胜期最后2分钟,根据规则停表。
4.第一节各队允许1次暂停,第二节各队允许2次暂停。
5.为保证参赛学生的安全,佩戴普通眼镜、指甲较长、头上有硬质装饰品者一律不得上场参赛。
6.凡在比赛中采用伸腿、勾脚等危险伤害动作或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将直接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并取消该球员下一场比赛的参赛资格。凡在赛后出现非体育道德行为,同样取消全部比赛资格。
7.比赛使用5号球。
(三)名次决定:
1.比赛中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比分为0:20)。按各队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3.各参赛队自行决定某场比赛弃权或罢赛、运动员在场内场外动手打人(2人及以上)、无理取闹,仲裁委员会收到报告后,经查属实,报组委会同意,对有关队员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取消相应队伍比赛资格。
(四)本次比赛裁判长由市教委统一选调。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分别录取男、女前八名,不足8队(含8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颁发奖牌,学生颁发证书。
(二)组委会按6:1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奖证。同时,按5:1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获名次奖的教练员,若无违规违纪行为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领队、教练员、队医按国家规定的差旅报销标准报销,运动员食宿标准参照为每人每天200元。住宿和餐饮事宜请与涪陵外国语学校联系。
住宿联系人:罗宾香 ,联系电话:18983597766
餐饮联系人:邓飞,联系电话:15330566769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代表队一定要严格按照比赛所在地疫情防控方案参加比赛,服从当地的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要坚持将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要求。把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和体育教育结合起来,做好各代表队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承办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审慎稳妥组织赛事活动。
(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满足赛前14天之内未离开重庆市,且14天之内未接触重点疫情的人员。
十一、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于5月15日(星期六)16:00前到涪陵外国语学校行政楼一楼大厅报到,提交纸质报名表(附件1)、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及赛风赛纪承诺书(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电子学籍证明复印件、,审查参赛队员资格。5月16日9: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9:5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10:30举行开幕式。
(二)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1年重庆市小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2.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及赛风赛纪承诺书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小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学籍证明(区县教委学籍章)
领 队: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职务:
主教练: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职务:
序 号 |
姓 名 |
年 级 |
身份证号码 |
学籍号 |
01 |
||||
02 |
||||
03 |
||||
04 |
||||
05 |
||||
06 |
||||
07 |
||||
08 |
||||
09 |
||||
10 |
||||
11 |
||||
12 |
区县教委体卫科负责人签字:
附件2
运动队(员)资格审查及赛风赛纪承诺书
我代表_______代表队郑重承诺:
我们严格按照《2021年重庆市小学生篮球比赛竞赛规程》要求,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确保所有报名参赛队员均为_______(区、县、校)在读在籍学生(其中外区县转入学生年限已满1年),且报名组别均符合规程规定。
赛前对代表队所有成员进行了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均已承诺遵守体育道德、竞赛纪律、大会规定,比赛中弘扬赛场正气、发扬体育精神、展现良好风貌。
本人对以上两项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如有不实甘愿接受相关处罚。
领队(或教练员)(签字):
职务:
年 月 日
附件3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代表队名称:
为实现新冠疫情的联防联控,本队在2021年重庆市小学生篮球比赛开赛之际做出如下承诺:
1.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无发热超过 37.3℃、咳嗽、乏力等符合新冠病毒感染的症状。
2.本队所有参赛人员未到过疫情高发地区,也未接触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
3.本队所有参赛人员严格配合入场人员的体温检测工 作,入场时及入场后一直佩戴专用口罩、谈话和休息时保持适当距离、不与任何人员有密切接触、勤洗手、不扎堆就餐、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工作及休息场所随时保持通风、废弃口罩按要求丢到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
4.积极学习病毒传播方式、危害及症状、相关防护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如实上报行动轨迹和相关信息登记,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本队所有参赛人员已详细阅读以上承诺条款,如本队参赛人员因主观原因隐瞒、瞒报、乱报已接触疫情感染病患及疑似病例或其他相关防疫信息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本队自行承担。
代表单位(章):
领队(教练)签字:
签署日期: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