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市大学生(甲丙组)篮球比赛暨第23届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基层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文理学院
三、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四、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丙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运动系学生等)。
五、比赛时间与地点
2020年11月2~8日,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
六、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可参加篮球比赛者。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留级、休学、当兵转业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参赛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运动员15人(到赛区12人)。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单位,每组别可报男、女各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参赛。
(二)各参赛队于10月22日下午6:00点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邮箱405668053@qq.com,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及医院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报名联系人:石皓月,联系电话:18323833656
(三)各参赛队于10月23日上午10:00在重庆文理学院体育学院502会议室进行比赛分组抽签,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比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决定赛制。
(二)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三)严格执行《重庆市大学生篮球比赛纪律规定》。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大会分别录取各组别男、女前8名颁发奖牌,运动员颁发证书。
(二)各组别前6名的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证书。
(三)大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经费及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可参照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的相关规定,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执行。
(二)各参赛单位按每队1000元缴纳参赛费,由承办单位收取。
(三)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各参赛队于11月2日下午1:30~3:00到重庆文理学院体院会议室报到,缴纳参赛费、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领取比赛秩序册及新队员参赛卡。当日下午3:0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4:30召开裁判员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和资格审查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0重庆市大学生(甲丙组)篮球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