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执行单位
重庆市大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重庆三峡学院
四、参赛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比赛形式
录制视频线上进行比赛
六、比赛时间地点
2020年11月20~22日,各参赛单位室内或室外的标准武术场地(长14米宽8米,边线宽度5厘米)。
七、比赛项目
(一)男子、女子拳术类:自选长拳、南拳、太极拳
(二)男子、女子短器械(不含太极类):自选刀术、自选剑术
(三)男子、女子长器械(不含太极类):自选枪术、自选棍术
(四)男子、女子传统拳术
(五)男子、女子传统器械
八、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运动系学生、体育特长生等)。
九、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运动者。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的证据同时缴纳申诉费500元人民币(微信转账,联系人同本规程第十三条第(二)款)。申诉报告书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将上交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十、参赛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男、女运动员各8人。
(二)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单项,每队每项限报2人。
(三)各参赛队于10月3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30635319@qq.com ,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同时,将报名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盖有学校及医院公章的报名表纸质件,一并快递至重庆三峡学院。
报名联系人:何兴权 联系电话:13628224000
快递地址: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重庆三峡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
收件人姓名:何兴权 收件人电话:13628224000
十一、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2)》,按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评分方法与标准执行。
(二)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则中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三)运动员的参赛服装要体现出民族特色与项目特色。
(四) 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五)各参赛队于11月23日前将参赛视频U盘与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一起,快递至重庆三峡学院(快递信息同本规程第十条第(三)款)。
视频录制要求如下:
视频命名格式为:学校+项目+参赛队员姓名。
1.拍摄方式,采用高清单机位摄像机不间断拍摄,全程记录表演节目,画面稳定,并能够全面表现参赛项目的内容及参赛者的全貌和造型,画面中不出现与节目表演无关的人员等。
2.录像和录音设备,采用专业级设备录制,拍摄画面需要为高清设备,画面和声音能够清晰、真实的还原参演节目内容。
3.视频和音频信号同步稳定,图像无抖动跳跃,画面无明显偏色。声音流畅,无明显失真。
4.片头片尾时长总长度不超过10秒,片头应包含参赛队员右手持身份证左手持学生证的近景半身定格画面。
5.前期采用高清摄像机拍摄,请设定为1920×1080;视频拍摄分辨率采用1080p,宽高比16:9,帧速率25帧/秒,视频压缩标准,采用H.264编码,视频最高码流不高于2500Kbps,最低码流不低于1024 Kbps;音频采样率48KHz,压缩采用AAC格式,音频码流128 Kpbs(恒定)。视频采用MP4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6Gb 。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证。报名运动员等于或少于8人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报名运动员少于2人/对的项目确定为表演,不计名次。
(二)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按各队总分高低录取男、女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牌。若团体总分相等,以获第1名多者列前,若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三)大会根据各单位参赛人数和竞赛工作组织情况,按5:1比例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十三、经费与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可参照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的相关规定,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执行。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微信转账,联系人:何兴权,电话:13628224000),比赛结束后,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交重庆市大学生体协。
(三)11月19日下午3:00在重庆三峡学院体院会议室召开本次比赛主办和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成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工作会,下午4:30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和资格审查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裁判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六)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0重庆市大学生武术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