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
三、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20年11月8—13日,在各参赛单位室内操房或舞台。
五、比赛场地
16 X 16平方米大小的平坦地面
六、比赛形式
线上进行比赛
七、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个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运动系学生等)。
八、比赛项目
(一)啦啦操集体自选项目:
1.花球自编套路(时间1分50至2分10秒,12-16人);
2.街舞自编套路(时间1分50至2分10秒,12-16人);
(二)排舞集体自选串烧:
1. 串烧曲目A(两首不同风格曲目连跳,时间3分到4分,12-16人);
2. 串烧曲目B(三首不同风格曲目连跳,时间4分到5分,12-16人)。
九、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可参加健美操比赛者。
(三)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四)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留级、休学、当兵转业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通过对公转账,帐号联系人见本规程第十三条第(二)款)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述费不予退还。
十、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运动员最多36人(男、女性别不限)。兼有两个以上组别学生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1队参赛。
(二)每队可报啦啦操、排舞各一项。
(三)各参赛队于10月28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85110632@qq.com ,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联系人:易强15923253218,65385449)。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同时,将报名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盖有学校及医院公章的报名表纸质件,一并快递寄往四川外国语大学。
(四)各单位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并于11月7日前快递寄往四川外国语大学,否则不予参赛。
四川外国语大学快递收件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烈士墓四川外国语大学(山下);收件人姓名:杨帆;收件人电话:15823989686。
十一、比赛办法
(一)啦啦操(排舞)参赛运动员着装及头饰参照《2017~2020全国啦啦操(排舞——比赛规则》执行。
(二)所有项目一次性决赛,根据各单位提交的视频资料,经裁判员评判后,按成绩录取名次;若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各参赛队于11月14日前将参赛视频发到邮箱545835512@qq.com,提交格式为学校+项目。联系人:韩书娜 13648319743
视频录制要求如下:
1.拍摄方式,采用单机位不间断拍摄,全程记录表演节目,画面稳定,并能够全面表现参演节目的内容及表演者的全貌和造型,画面中不出现与节目表演无关的人员等。视频必须有每个正式参赛队员与本人身份证同框的近景静止画面。
2.录像和录音设备,采用专业级设备录制,拍摄画面需要为高清设备,画面和声音能够清晰、真实的还原参演节目内容。
3.视频和音频信号同步稳定,图像无抖动跳跃,画面无明显偏色。声音流畅,无明显失真,人声内容记录于1声道,音乐、音效记录于2声道。
4.片头片尾时长总长度不超过10秒,片头应包含参演项目、单位、参演人员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
5.视频拍摄分辨率采用1080p,宽高比16:9,帧速率25帧/秒,视频压缩标准,采用H.264编码,视频最高码流不高于2500Kbps,最低码流不低于1024 Kbps;音频采样率48KHz,压缩采用AAC格式,音频码流128 Kpbs(恒定)。视频采用MP4封装,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b。
(四)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组别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报名不足8人/队(含8人/队)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报名少于2人/队的项目列为表演,不计名次。
(二)大会根据各单位参赛人数和竞赛工作组织情况,按5:1比例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十三、经费与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可参照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的相关规定,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执行。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请将保证金于11月5-6日转入四川外国语大学对公账号:3100024609026402214,转账时请备注健美操保证金,联系人:兰友权,联系电话65488099)。比赛结束后,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11月7日下午3:00在四川外国语大学体育部会议室召开本次比赛主办与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仲裁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工作会,下午4:30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和资格审查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裁判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20重庆市大学生健美操比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