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文理学院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0年11月5日—11月14日,在各参赛单位田径场。
四、比赛形式
线上进行比赛。
五、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运动系学生等)。
六、比赛项目
男、女子均设16项。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七、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八、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半程马拉松);全国田径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全国田径项群赛(包括短跑、跨栏、跳跃、中长跑、投掷等项群赛)的,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田径运动者。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留级、休学、当兵转业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微信转账信息同本规程第十二条第(二)款)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九、参加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1队参赛。
(二)甲、乙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12人,丙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各14人。
(三)每名队员可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每个单项每队可报男、女各3人。
(四)各参赛队于10月2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 254490797@QQ.COM ,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联系人: 匡志兵,电话:13883659798)。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同时,将报名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盖有学校及医院公章的报名表纸质件,一并快递寄往重庆文理学院。
(五)各单位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并于11月15日前快递至重庆文理学院,否则不予参赛。
重庆文理学院快递收件人地址:重庆永川区重庆文理学院体育学院;收件人姓名:匡志兵 ;收件人联系电话:13883659798。
十、比赛办法
(一)参照执行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比赛规则》。径赛项目采用人工计时规则进行。
(二) 比赛由各单位在11月5日—14日期间,严格按照规则规定的各项目比赛流程自行组织进行。所有项目的测试成绩表必须保留原始记录:径赛每项成绩应有3名裁判员的成绩记录,短跑、接力、跨栏保留百分之一秒,中长跑保留十分之一秒;田赛项目至少保留3次、最多不超过6次比赛成绩记录。为以明确责任,保证成绩记录的真实性,各单项及总成绩表均应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各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全部原始记录表快递寄至重庆文理学院(收件人信息同本规程第九条第(五)款)。
(三)各单位比赛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总成绩表(见附表2):各单项成绩前三名(最多3人)、接力每组1队成绩,于11月15日24点前,将总成绩表电子件发至西南大学杨锋老师处(QQ邮箱:29008668;电话:19942226513),咨询电话:13368396658(西南大学潘仲秋)。
(四)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五)对比赛获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大会将安排专人进行实地复测。如复测成绩超出规定的误差值,则该成绩视为无效。对出现误差率人次较多的单位,由大会资格审查与仲裁委员会对其真实性进行裁决,并将裁决结果报送主办单位严肃处理。
各项目抽查与实际报送成绩误差值对照表(男、女皆同)
项目 |
100m |
100m栏 |
110m栏 |
200m |
400m |
4x100m |
4x400m |
800m |
误差值 |
0.2秒 |
0.2秒 |
0.2秒 |
0.3秒 |
0.4秒 |
0.4秒 |
0.4秒 |
1秒 |
项目 |
1500m |
5000m |
跳高 |
跳远 |
三级跳远 |
铅球 |
铁饼 |
标枪 |
误差值 |
2秒 |
5秒 |
3cm |
20cm |
30cm |
20cm |
50cm |
50cm |
十一、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参赛运动员等于或少于8人/队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参赛少于2人/队的项目确定为表演,不计名次。
(二)各组别男、女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牌。若2队以上团体总分相等,以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三)大会根据各单位参赛组织工作情况,按5:1比例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十二、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可参照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的相关规定,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执行。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通过微信转账,联系人:匡志兵,联系电话:13883659798<微信号>)。比赛结束后,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11月5日下午3:00在重庆文理学院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本次比赛主办与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仲裁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工作会,下午4:30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和资格审查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裁判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附表1:2020重庆市大学生田径比赛报名表
附表2:2020重庆市大学生田径比赛(参赛单位)总成绩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