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邮电大学
三、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四、比赛时间与地点
2020年11月13日—11月18日
五、比赛场地
各参赛单位乒乓球场馆,室内外均可。
六、比赛形式
线上进行比赛。
七、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个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高水平运动队学生、体育特长生、运动系学生等)。
八、比赛项目
(一)技能
1.甲乙组男、女各设2项:近台正手连续攻(或拉弧圈球)、左推(拨)右攻。
2.丙组男、女各设2项:中远台正手对攻(或对拉)、搓中转上旋球后左右摆速。
(二)体能
各组别男、女均设2项:立定三级跳远、实心球(2kg)
九、参赛资格
(一)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甲A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全国青年乒乓球锦标赛、全运会的,不得参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健康,可参加乒乓球比赛者。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者。
(五)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比赛届数不得超过规定正常学制年限(运动员参赛届数均以重庆市教委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留级、休学、当兵转业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通过微信转账,联系人:王樱桃,联系电话:13996612888)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述费不予退还。
十、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兼有两个以上组别学生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1队参赛。
(二)各参赛队于10月20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65814504@qq.com,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联系人:王樱桃 62480062)。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同时,将报名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盖有学校及医院公章的报名表纸质件,一并快递寄往重庆邮电大学。
(三)各单位必须出具参赛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并于11月12日前快递至重庆邮电大学,否则不予参赛。
重庆邮电大学快递收件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重庆邮电大学体育学院;收件人姓名:王樱桃;收件人联系电话13996612888。
十一、比赛办法
(一)比赛由各单位在11月13日—11月18日期间自行组织进行(项目安排顺序自行确定)。
(二)各队在赛前确定男、女各3名正式参赛队员,且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完全部比赛项目,不得中途换人。
(三)技能项目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视频资料,经裁判组核对后,以技评方式确定成绩。视频要求:
1.比赛用摄像机进行拍摄,比赛全过程:从核对运动员证件开始,至运动员比赛结束离开场地截止。视频必须有每个正式参赛队员与本人身份证同框的近景静止画面。
2.视频命名以单位+组别+性别+姓名。
3.视频必须是连贯无剪辑的原始视频。
4.提交的比赛视频必须稳定、清晰、无遮挡。对画面模糊,影响裁判员审核等情况的参赛视频,组委会将视为无效视频,不予裁判。
(四)体能项目由各参赛单位按各项目要求组织测试,并如实记取每人每项最佳成绩。
(五)各参赛单位将比赛原视频拷贝到U盘,并于11月19日前,将U盘与体能项目成绩单一起,快递寄至重庆邮电大学(收件人信息同本规程第十条第(三)款)。
(六)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七) 大会将安排专人对获得优秀成绩的运动员和代表队进行实地复查。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按各队参赛队员所获总分录取名次,各组别分别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若总分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颁发奖牌(如参赛队数仅有8队或不足8队时,递减1名录取),运动员颁发个人获奖证书。
(二)大会根据各单位参赛组织工作情况,按5:1比例评选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十三、经费及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标准可参照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的相关规定,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执行。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须交纳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于10月20日前与报名表同步时间通过微信转账,联系人:王樱桃,微信联系电话:13996612888)。比赛结束后,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11月12日下午3:00在重庆邮电大学体育学院会议室召开本次比赛主办与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仲裁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工作会,下午4:30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和资格审查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裁判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附件1:2020重庆市大学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2:比赛项目评分标准见之后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