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组游泳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交通大学
三、参加单位
各中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9月25~28日,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游泳池
五、比赛项目
男、女各设13项,男女混合1项: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2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X100米混合泳接力、4X100米自由泳接力、4(2男2女)X100米自由泳接力。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且正式学籍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在校在读中学生(含职业中学、中等师范学校学生),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凡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闭幕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全国游泳冠军赛、全国游泳锦标赛、全国青年游泳锦标赛、全国春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夏季游泳锦标赛、全国冬季游泳锦标赛者,不能参加本次比赛。运动员在中学阶段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上述赛事可报名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游泳运动者。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不予退还。
七、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限报1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男、女运动员各8人。每单项各队限报2人,每人限报2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项目。4X100米混合泳接力与4X100米自由泳接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4(2男2女)X100米自由泳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
(二)未入选学校代表队的学生可以个人名义参赛,只记名次,不计入团体总分。
(三)各参赛队于9月12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2234637317@qq.com ,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及医院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
报名联系人:蒋臻,电话:13350373763
(四)各参赛队于9月18日前登陆http://xy.cqisport.com/,完善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同时网上缴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弃权。运动员凭《重庆市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注册联系人:夏叶,联系电话:023-63837252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比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50米项目进行预、决赛,仅有6人或不足6人参赛则一次性决赛。其他项目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若异组运动员成绩相同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三)无故弃权者取消后继参赛资格(含接力项目)。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颁发证书。报名等于或少于6人(队)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报名少于2人(队)(含2人)的项目确定为表演,不计名次。
(二)各单项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名次并列时,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名次;接力和200米个人混合泳加倍计分;破市中学生游泳比赛纪录者每项加7分,各参赛队男、女合并录取团体总分前6名,颁发奖牌。若遇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以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三)组委会按参赛队和个人总数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按裁判员总数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经费与其他
(一)各单位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按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标准,比赛期间运动员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应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各参赛队于9月25日下午13:30~15:00在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体育馆报到,并交纳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电子学籍证明复印件,审查参赛队员资格。下午15:0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16:00召开裁判员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四)本次比赛的总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学校与各单位协商选调,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五)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重庆中学生游泳代表队名单,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成绩,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进行确定。
(六)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9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组游泳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
2019重庆市中学生游泳比赛
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组游泳选拔赛
报名表
学校盖章: 医院盖章: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组别:
姓名 | 性别 | 项 目 | |||||||||||||
50米自 | 100米自 | 200米自 | 400米自 | 50米蛙 | 100米蛙 | 50米仰 | 100米仰 | 50米蝶 | 100米蝶 | 200米混合 | 4×100米混接 | 4×100米自接 | 4(2男2女)×50米自接 | ||
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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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参赛栏目内打“ √”。
区县体卫艺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