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组健美操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三、参加单位
各中学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9月18~20日,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綦江校区)体育馆。
五、比赛项目
竞技健美操自编动作: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五人操。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1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在参赛学校连续就读3年(含)以上的中学生(含中等职业中学,但不包括技能学校、体育运动类专业学校),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印章。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男、女运动员共8人。每人可报2项。所有单项每个学校限报1人(队)。
(二)各参赛队于9月6日前将报名表电子件发送至邮箱85110632@qq.com,并打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报名表。报名表纸质件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和医院公章,于9月18日报到时交竞赛组。逾期报名视为弃权,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报名联系人:易强15923253218,65385449(办)
(三)各参赛队于9月6日前登陆http://xy.cqisport.com/,完善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并同时在网上缴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运动员凭“重庆市中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注册联系人:夏叶,联系电话:023-63837252
(四)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大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八、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竞技健美操《2017~2020规则》。
(二)参赛运动员着装及头饰,参照竞技健美操《2017~2020规则》执行。
(三)各项目音乐请于9月 10日前发送到邮箱373177714@qq.com。
(四)运动员出场顺序由组委会在赛前抽签决定。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组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6名,颁发证书。报名不足6人/队(含6人/队)的项目,递减1名录取。
(二)各组别成绩优异(前3名)的代表队教练员,赛会期间无违纪行为的,将评为优秀教练员,并颁发证书。
(三)组委会按6:1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证书;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证书。
十、经费及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领队、教练员、队医按国家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报销,运动员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参赛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比赛的仲裁委员、资格审查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调,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调。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四)各参赛队于9月18日下午13:30-15:00到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綦江校区)体育馆体育部办公室报到,并缴纳保证金,提交纸质报名表(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医院公章和区县教委体卫科负责人签字)、体检证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电子学籍证明打印件(加盖学校公章),审查参赛队员资格。下午15:0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下午16:30召开裁判员工作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 9月18日全天安排各参赛队进行赛前训练,顺序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健美操代表队名单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成绩,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进行确定。
(七)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报名表
附件
2019重庆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
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组健美操选拔赛
报名表
参赛学校:(盖章) 医院:(盖章)
领队: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教练: 联系电话: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在学校 | 参赛项目 | 备注 | ||||
男单 | 女单 | 混双 | 三人 | 集体 五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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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体卫艺科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