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大学生羽毛球比赛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组羽毛球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交通大学
三、比赛时间及地点
5月27~31日,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羽毛球馆。
四、比赛分组
比赛分甲、乙、丙三组,甲组为本科院校普通学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普通学生,丙组为体育专业学生(含享受高考优惠政策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学生、 体育特长生等)。
五、比赛项目
各组别均设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5个项目。
六、参加单位
重庆市各普通高等学校
七、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并已进入教育部“全国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凡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俱乐部、行业体协(不含学生体协)、企业参加过全国羽毛球青少年比赛(分站赛)、全国青年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单项羽毛球锦标赛、全国团体羽毛球锦标赛、全国羽毛球冠军赛者不得参加本次比赛。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过或入大学后参加过上述赛事者可报名参加丙组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就读,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所在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羽毛球运动者。
(四)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991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者。
(五)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期间,参加本赛事本科不得超过4届、专科不得超过3届、研究生不得超过3届(以本赛事历届秩序册为准)。
(六)参赛运动员必须出具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大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招办公章和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参赛。
(七)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的,申诉费如数退还;经审查申诉不符的,申诉费不予退还。
八、参加办法
(一)兼有两个组别学生的单位,可各报1队参赛,但1名运动员只能参加1个组别比赛;其他单位限报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二)每队每项限报2人(对),每人可报2个单项,技术较优者列前。
(三)甲、乙组学生可以参加丙组比赛,丙组学生只能参加丙组比赛。若双打队员之一为丙组学生,则该对选手视为丙组。
(四)各参赛队于4月25日至5月5日期间,微信搜索添加“18983869119”索取网上报名办法,并于5月6日至15日期间,将报名表电子件传至邮箱1025996175@qq.com。报名表一经上报不得更改,逾期未发送电子件视为弃权。报名表纸质件必须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和校医院公章,于代表队报到时交竞赛组。纸质报名表上的报名信息须与网上报名一致,如出现信息误差,以网上报名信息为准。
报名联系人:邹巍,联系电话:18983869119
(五)各参赛队于5月20日前登陆http://xy.cqisport.com/,完善新队员网络注册手续,并同时网上缴纳新队员注册费每人50元。逾期未注册者视为弃权。运动员凭“重庆市大学生运动员参赛卡”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参赛。
注册联系人:夏叶,联系电话:023-63837252
(六)各参赛单位必须为运动员、教练员及随队工作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九、比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运动员人数决定赛制。
(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每局21分。
(三)参照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四)由承办单位确定比赛用球。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8名,颁发奖证。
(二)各单项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按各队总分高低录取团体总分前8名,颁发奖牌。若团体总分相等,以获第1名多者列前,若再相等,则以获第2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三)大会按6:1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颁发奖牌,个人颁发奖证;按5:1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
十一、经费与其他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200元。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真正做到公平竞争,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交纳10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大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有违纪行为的参赛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5月17日上午10:00在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体育部会议室抽签,请相关人员准时参加。
(四)各参赛队于5月27日下午2:30~4:00到重庆交通大学(双福校区)体育部会议室报到,交纳保证金,提交报名表纸质件、运动员高考招生录取档案复印件、代表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下午3:0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请相关人员准时参会。
(五)本次比赛的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各单位协商选调。
(六)参加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重庆大学生羽毛球代表队名单由主办单位根据比赛成绩,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进行确定。
(七)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重庆市大学生羽毛球比赛
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组羽毛球选拔赛报名表
附件:
2019年重庆市大学生羽毛球比赛
暨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大学组羽毛球选拔赛
报名表
学校盖章: 医院盖章:
领 队: 手机:
教练员: 手机:
组 别:( 甲 , 乙, 丙组 )
姓名 | 性别 | 单 打 | 双 打 | 混 合 双 打 | 备 注 |
注:1,双打配对需在双打一栏中填写两个运动员的名字。
2,只参加单打的运动员在相应的栏中用V表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