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邮电大学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四、竞赛时间及地点
2018年12月20-22日,重庆邮电大学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下同)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
六、竞赛分组及比赛项目
竞赛分组:区组和县组(具体划分后面公布)
小学区级甲组、小学区级乙组、初中区级组、高中区级组。
小学县级甲组、小学县级乙组、初中县级组、高中县级组。
竞赛项目:小学组设男、女单打,初中和高中分别设男、女单打和男、女双打。双打不允许跨校、跨区县组对比赛。
七、参赛资格
(一)小学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5年9月1日—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均含当日,下同)的在校在籍小学生,小学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在籍小学生。初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在籍初中生。高中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校在籍高中生。均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且在参赛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允许不同学段学生跨组别参加比赛。
(二)已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队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
(四)参赛运动员须经当地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公章。未经体检,不予参赛。
(五)参赛队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及往返参赛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学校应填写参赛报名表(请在QQ群192931551下载),并加盖区县教委(教育局)公章,否则报名无效。报名表纸质件须电脑打印加盖鲜章拍照和Excel电子版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发至邮箱65814504@qq.com,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前。
联系人:王樱桃,联系电话:62480062,QQ群192931551。
(二)各校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
小学甲组和乙组可各报男、女单打运动员2人;
初中组和高中组可各报男、女单打运动员2人,男、女双打运动员2对,但单、双打不允许兼报(即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其中1项比赛)。双打比赛不允许跨校、跨区县组对。
(三)参赛队员凭注册卡和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参赛,并准备学生证待查。无法提供者,不予参赛。注册时间:12月8日前,注册网址:http://xy.cqisport.com/,并网络缴纳会员费。联系人:夏叶,联系电话:63837252。
(四)参赛运动员服装主体颜色不得为白色,双打原则上要求服装统一。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及规则解释。
(二)根据参赛人数决定赛制。
(三)所有比赛均采用5局3胜制。
(四)比赛用球:最新白色双鱼牌40mm+塑料球。
十、资格审查及比赛纪律
(一)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和比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如报名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取消其比赛资格,且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的,取消其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及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审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上交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三)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试行)》,对违反规定的运动员、运动队,将依据《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为加强比赛管理,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需交纳“保证金”500元,用于对各参赛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比赛结束时,未发生违纪行为的运动队,“保证金”如数退还。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比赛项目分区、县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运动员不足8人(对)时,递减1名录取相应名次。取并列名次,没有附加赛,并列第三名,并列第五名。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各评选男、女代表队3队,颁发奖杯;个人每队评选2人,颁发奖证。
(三)评选优秀裁判员6名,颁发证书。
(四)各区、县总分前4名代表队教练颁发优秀教练员证书。
十二、其他事宜
(一)请各参赛队于12月20日上午8:30-10:30在重庆邮电大学体育馆报到,并缴纳保证金,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体检证明,审查参赛队员身份证。
12月20日上午11: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请各代表队领队、教练准时出席。
12月20日下午14:00开始比赛,具体赛程时间见秩序册。
(二)本次比赛的总裁判长、裁判长和主裁判由市教委统一选调,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和市学生体协协商选调。全体裁判员请于12月19日上午11︰30到重庆邮电大学报到,集中学习和分组。
(三)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领队、教练员、队医按国家规定的差旅报销标准报销,运动员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
(四)参赛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佩带承办单位统一制作的运动员号码布,否则不予参赛。如遗失,可现场制作,但须缴纳制作费20元/个。
(五)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