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第八中学校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5月9-13日,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沙坪坝校区)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
全市各小学以校为单位,分男、女组队参赛,参赛队数不限。
六、参加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为小学生,且在参赛学校在读在籍在校1年以上(含1年)。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印章。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往返参赛途中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四)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参赛运动员需备有深、浅不一的运动服各一套,号码为1至12号。
(五)凡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交重庆市学生体协。
(六)参赛运动员凭电子学籍卡、注册卡、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带鲜章的户口证明)参赛。无法提供者,不予参赛。于4月26日前完成网络注册手续,http://xy.cqisport.com/(注册联系人:夏叶,电话:023-63837252)并进行网络缴费(注册会员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提交信息并后期制作参赛卡。逾期不注册、不报名者视为弃权。。
(七)参赛运动员注册后,应以校为单位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并于4月27日前将电子件发送至cqsxstx@163.com。逾期未发送电子件的,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秩序册编排以电子报名表为准。
联系人:夏 叶,联系电话:023-63837252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赛制根据参赛队数多少决定。
(三)比赛场地为18m×9m,网高为2m。
(四)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决胜局为15分并领先2分。
(五)名次决定:
1.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六)本次比赛裁判长和裁判员由市教委统一选调。
八、名次录取与奖励
分男、女组各取前8名,不足8队(含8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集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奖证。同时,按6︰1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奖证;并按5︰1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获前8名的参赛队教练员,若无违规违纪行为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九、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食宿标准领队教练员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运动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执行。
联系人:梁 柱,联系电话:13330231366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参赛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交重庆市学生体协。
十、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于5月9日(星期三)下午1︰30—2︰30到重庆市第八中学校(沙坪坝校区)体育馆报到, 交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体检证明,电子学籍证明复印件,审查参赛队员资格。。3︰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4︰0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
(二)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