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5月22—26日,重庆市实验中学校。
五、参赛单位
全市各普通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均可以校为单位组队参赛(重庆市2017年高中男子甲组前八名除外)。
六、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籍在校就读1年以上(含1年),且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
(二)参赛运动员须经医院体检,证明其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目比赛,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医院印章。
(三)凡已正式调入体工队、职业俱乐部和累计参加了三届市教委主办的高中篮球比赛(同组别)的队员不得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往返参赛途中和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凭电子学籍卡、注册卡、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带鲜章的户口证明)参赛。请各队于5月11日前完成网络注册手续,网址:http://xy.cqisport.com/(注册联系人:夏叶,电话:023-63837252)并进行网络缴费(注册会员费每人5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提交信息并后期制作参赛卡。逾期不注册、不报名者视为弃权。
(六)参赛运动员注册后,以校为单位填写参赛报名表(见附件1)于5月11日前将电子件发送至cqsxstx@163.com邮箱。逾期未交未发送电子件的单位,视为弃权。报名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改。秩序册的编排以电子报名表为准。
联系人:夏 叶,联系电话:023-63837252
(七)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12名。
(八)裁判长和裁判员均由市教委统一选调。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二)根据参赛队数的多少决定赛制。
(三)每天进行两轮比赛。每场比赛分4节,每节10分钟,共40分钟。
(四)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若遇两队及多队积分相等,则按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五)如某队弃权一场,则各队与弃权队不再比赛,已经比赛的成绩无效,并对弃权队予以通报。
(六)参赛队员需备有深、浅不一的运动服各一套,号码为00至99号(应与报名表相符)。
八、竞赛纪律
(一)为端正赛风,“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参赛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赛前和赛中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资格,且不得补报或更换其他运动员;如赛后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成绩和获奖名次,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凡对参赛队员资格有异议并提出申诉的,需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经领队签字认可的申诉报告和举报内容有关的证明材料,同时缴纳500元申诉费后方可受理。申诉经查属实,申诉费如数退还;经查申诉不符,申诉费交重庆市学生体协。
(三)严格执行《重庆市学生体育竞赛纪律管理及处罚规定(试行)》,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运动员、教练员及运动队,将依据规定给予处罚。
九、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取前八名,不足8队(含8队)则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前八名集体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奖证。前四名进入本年度高中男子甲组比赛。
(二)按6︰1比例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集体颁发奖杯,个人颁发奖证。
(三)按5︰1比例评选优秀裁判员,颁发奖证;前八名代表队的教练员,若无违规违纪行为评为优秀教练员,颁发奖证。
十、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费用回原单位报销。食宿标准领队教练员按照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运动员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标准执行。
(二)为加强竞赛管理,杜绝竞赛违纪现象发生,确保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各参赛队报到时须交纳500元“保证金”。比赛结束时,未违反组委会有关纪律规定的运动队,如数退还所交纳的“保证金”;若有违纪行为,“保证金”不予退还,交重庆市学生体协。
十一、其他
(一)请各参赛队于5月22日(星期二)下午1︰30—2︰30到重庆市实验中学体育馆报到,交验身份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体检证明,审查参赛队员资格。3︰00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4︰00召开裁判员技术会。
(二)食宿请与重庆市实验中学联系。
联系人:甘 明,联系电话:13883435066
(三)本《规程》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主办单位。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