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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 活动大中小学法治情景剧比赛重庆市级比赛的通知

日期: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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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工作安排,今年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将新增“法治情景剧”比赛等子项,提升法治教育趣味性、互动性、体验性、实效性。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大中小学法治情景剧比赛重庆市级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本次比赛坚持自愿原则,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均可报名。情景剧表演者应为学籍在我市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分小学组、中学组(含中职)、高校组(含高职)3个组别。

二、时间安排

报名及作品视频报送时间:2025730日之前。

三、参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情景剧应主题鲜明,紧扣法治,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贴近学生生活,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以正面引导为主,通过生动的故事演绎传递法治正能量,展现法治重要作用。应情节连贯、剧情合理、情感真实,矛盾冲突设计自然,避免内容冗余拖沓。

(二)形式要求。参赛作品以情景剧的形式展现,要求为2025年新创作录制的情景剧视频,长度为15—25分钟,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5GB),图像、声音清晰。视频作品须视频原声,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但可以切换多个场景)。情景剧作品须配套剧本。

(三)其他要求

1.参赛队伍学生数量控制在15人以内,每支参赛队伍可配备不超过3名指导教师。

2.情景剧所用道具简洁,方便携带。作品所需音乐、服装、布景、化妆等由参赛单位自行准备。

3.各参赛队伍负责各自节目编创等工作,参赛作品的剧本应是原创作品,须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模仿。一经发现并确认参赛选手存在抄袭或者其他违反比赛纪律行为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已经获得奖项的,撤销其奖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4.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等,不得出现与情景剧比赛无关的条幅、标识、商业广告等。

四、报名材料及方式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应在2025730日之前将以下报名材料按要求报送市教委,具备条件的可在放暑假前报送。

(一)扫描二维码或登录网址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作品推荐表(附件1)、剧本,文件命名须注明“组别+学校名称+作品名称+推荐表/剧本”(例如:小学组—xxxx小学xx》推荐表;高校组—xx大学xx》剧本)。

(二)上传情景剧视频(视频命名同上)至阿里云盘、百度网盘等,扫描二维码填写云盘链接及提取码,链接有效期务必设置为“长期有效”。中小学由所在区县教育部门统一上传。若因链接失效导致无法下载的作品,不纳入评审范围。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教委、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学校社团、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法治教育教研员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推荐视频内容的政治把关和法律审查,确保相关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倡勤俭节约、因地制宜、务实高效,不搞形式主义。

(二)凡参赛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赛事的各项规定,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一经参赛,即默认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形成的文字、图片、音像等作品的纸媒宣传、广播电视、云平台等全媒体播放权及展示、出版或发行权。拥有在相关非营利性公益活动中无偿使用参演作品各种资料的权利。

(三)本次活动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参赛,参赛作品不设数量限制。请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结合评审办法(附件2)精心准备,择优推荐报送优秀作品。各组别视报名情况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并推选最佳作品参加全国总决赛。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学生应为20259月后仍在参赛学校就读的学生。

附件:1.法治情景剧作品推荐表

2.法治情景剧比赛评审办法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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