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运行等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家校协同育人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教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7月24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cqjjc@cqedu.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