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构建较为完备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教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12月30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cqeduzkc@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