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公告公示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29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51号)精神,为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2026年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现就重庆市2026骨干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实施骨干计划,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是关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长远稳定统一的重要工作。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乡村振兴、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战略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计划实施与持续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加强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急需紧缺人才培养紧密结合,认真做好骨干计划宣传和组织报考工作,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服务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报考条件

(一)应届(即2026届高校毕业生,下同少数民族考生高考生源地须为重庆市;

(二)往届非在职(含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具有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且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内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骨干计划毕业研究生个人档案应存放在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三)在职(即现工作单位在重庆市的考生,下同)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具有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且个人档案存放在本单位(或是由单位托存在重庆市内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汉族考生须具有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石柱、秀山、酉阳、彭水4个民族自治县)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个人档案存放在本单位(或是由单位托存在当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五)其他考生(指在内地西藏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各族考生)应具有重庆籍常住户口(集体户口除外),或现工作单位在重庆市内且个人档案存放在本单位(或是由单位托存在重庆市内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026年将继续实施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计划、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研究生联合培养计划、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硕士计划、定向西部省区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具体资格条件以相关部门或高校发布的招生公告为准。

三、报考须知

(一)考生应仔细阅读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研考报名须知、招生单位发布的所有公告信息等,严格按照各项报考要求报名,正确选择生源省份、准确填写信息、上传真实材料,自行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不按要求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报考骨干计划前,需通过教育部指定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通过资格审核后才可报名。资格申请信息应与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保持一致,系统检测不一致将无法完成报名。资格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20251099:00102422:00(博士资格审核开放时间将根据各招生单位实际情况相应延长)。

(三)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骨干计划调剂仅限在骨干计划内进行,调剂需符合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四、所需材料

(一)应届考生

基本材料:①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②本人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包括首页、户主页、父或母民族成分一致一方页、本人页、增减页);③由学校教务部门(学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在读证明。

其他材料: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提供本(专)科生源地证明(即高考录取院校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复印件,其中预科升学及统招“专升本”升学考生需额外提供本科院校出具的升学证明材料或在在读证明中明确载明)。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应提供本(专)科生源地证明(要求同前),或由研究生档案管理单位依据学生档案出具生源地证明函。

(二)往届非在职考生

基本材料:①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②本人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包括首页、户主页、父或母民族成分一致一方页、本人页、增减页);③学历证书;④学位证书(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交)。

其他材料: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应提供重庆市内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重庆市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出具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如以本科学历报考硕士研究生,应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按往届非在职考生办理。

(三)在职考生

基本材料:①身份证国徽面和人像面;②本人完整的家庭户口簿(包括首页、户主页、父或母民族成分一致一方页、本人页、增减页);③学历证书;④学位证书(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提交);⑤由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载明“同意报2026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其他材料:经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且在报名时仍在服务期内的考生,应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汉族考生须出具在民族自治地区3年以上工作证明。

(四)所需材料相关说明

1.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无法验证考生本人少数民族成份来源的(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需额外提供与本人少数民族成份一致一方的户口簿,并随附本人签署的亲属关系说明

2.由学校、工作单位出具的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或主管职能部门印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实(内设二级单位印章无效)。个人档案存放在重庆市内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考生,可通过“渝快办”APP或重庆智慧人社网办大厅——“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端口申请办理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具体操作可向人力社保部门咨询)。

3.所有材料需在申请平台对应栏目按要求上传,通过“其他”栏目提交的材料应整合为1PDF格式文档上传(为便于审核,建议在不同类别材料左上角空白处注明材料名称)。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或内容模糊不清的材料,将不予审核。

4.报考骨干计划内专项计划的考生,如需其他材料,以申请平台要求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对拟通过报考资格审核者,市教委将在门户网站(http://jw.cq.gov.cn/分批集中公示。若公示有疑义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本年度骨干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集中安排到招生单位优势学科专业特别是理工农医类学科专业,考生应自行查看招生单位发布的骨干计划招生简章或提前向招生单位咨询了解。

(三)被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限在职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

(四)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五)为做好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可加入“重庆少骨计划交流”QQ群(群号:535816844)进行有关政策咨询交流,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23-63612104(联系人:王老师、汪老师)。

附件:1.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重庆籍考生计划分配表(详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

2.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博士计划表(详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样表)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定向就业协议书(示范文本)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定向就业协议书(示范文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六稳""六保"
线索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