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精神,经区县推荐、专家评审,拟推荐彭洪明等12人作为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6月18日—6月22日。
公示期内,如对推荐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委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
邮编:400020;
联系电话:67634157,电子邮箱:cqjwsfc2021@163.com。
附件: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拟推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