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筹建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2025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为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服务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体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研究院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发厅〔2024〕14号)、《关于做好2025年教育部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梳理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5〕2号)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重庆高研院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坚持“政府引导、产业主导、项目驱动、多方协同”,聚焦重庆三大万亿级主导产业,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以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为依托,按照“需求—项目—团队—人才—成果—转化”链条式攻关模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一体化设计,切实解决企业技术和人才需求,提升高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推动重庆产业进步、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二、申报主体
(一)企业:在重庆市登记注册的相关企业。
(二)高校:具有相关学科专业优势和研究生培养条件的国内高水平大学。
三、遴选条件
(一)参与企业
1.属于重庆战略性产业、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未来产业领域,原则上应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三大万亿级主导产业内重点企业;
2.对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的定位、内涵和意义有准确、深刻的理解;有积极主动参与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建设的意愿;有校企联合攻关和人才培养的基础,原则上应与国内高水平大学有深度合作项目;
3.有较为强烈的技术攻关需要,能提出技术需求和人才需求;
4.具有良好社会信用,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人才培育工作,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和专项研发经费储备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具备承接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场所和条件;
5.须为项目制研究生配置企业导师,全程深度参与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二)参与高校
1.优势学科专业匹配度高,科研团队水平较高,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础好;
2.具有丰富的人才培养经验,原则上应具备相关领域的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
3.须为项目制研究生配置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校内导师,负责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管理工作;
4.须确保学生的身心安全,能为学生提供食宿保障。
(三)立项项目
1.具有良好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应用实践价值,须聚焦企业技术需求、行业关键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等方面,由企业提出“技术需求”,高校“揭榜挂帅”,共同组建校企联合攻关专家团队,同题共答,深度合作,联合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
2.项目作为校企联合人才培养载体,须具备培养一定数量高水平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承载能力,可实现产教供需双向对接、有效匹配、共融共进,招生指标须由校企导师联合商定;
3.预期成果对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行业“卡脖子”技术突破、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进口替代、重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须在2025年2月1日前已与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且签订项目合同、落实研究经费,项目执行截止时间须在2026年6月30日之后。
(四)限制申报
1.被列入“信用重庆”黑名单或者近两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
2.在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3.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
四、申报流程
(一)需求征集
相关企业和高校根据上述条件和要求联合申报项目。
(二)遴选评审
高研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评审,遴选推荐项目。重点考察项目的价值性、创新性、可行性以及人才培养的适应性等因素,必要时可整合需求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三)项目确定
高研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推荐项目名单,报教育部审定立项。
五、招生计划支持
根据项目需求和合作单位实力,经教育部审定立项,配置硕士、博士研究生计划到项目负责人团队,专项服务于重庆高研院项目。各市级部门根据《支持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建设政策清单》提供配套支持保障。
六、注意事项
1.鼓励市外高水平大学与在渝高校合作,共同联合企业申报项目,鼓励高校以导师团队方式申报项目;
2.重庆实验室、相关科研院所、各新型研发机构可与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高校合作,共同联合企业申报项目;
3.市外高校在渝设有研究院的,可以联合企业申报。
七、其他
(一)报送要求
1.各市级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属地企业申报;各高校积极联系企业申报;
2.经校企协商一致,由企业填报《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2025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编报表》(以下简称“编报表”,见附件1);
3.材料提交分为两轮:首轮申报请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编报表》EXCEL文件发送至专班办公室邮箱:jybcqgdyjyzb2025@163.com,同等条件下首轮申报提交项目将优先考虑;第二轮申报请于2025年2月5日18:00前,将《编报表》EXCEL文件及盖章扫描件PDF文件提交至专班办公室邮箱,首轮申报未提交盖章扫描件的请补充提交并备注首轮已提交。
(二)联系人及电话
根据《重庆高等研究院建设方案》,梳理形成《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2025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一问一答”》(见附件2),如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筹建工作专班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国防军工处:刘有明,6586228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唐筝,63855235;
重庆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中心发展处:李渊文,13752916280;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学技术处:郝名杨,63899456;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处:罗晓,67678149;
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王锐,17726634199;教育局,刘丽,63418315;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李靖,68493668;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舒湛,13647624564。
附件:1.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2025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编报表
2.教育部重庆高等研究院2025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一问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