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公示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春季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 2021-04-14
字体: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现对全市教育系统开展春季普法宣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6月底。

二、宣传范围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单位要加强对干部职工、教师、学生及家长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实践要求、核心要义等内容。

(二)广泛开展全民反诈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宣传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救济途径。

(三)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法治知识。着力开展新制定、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重点加强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及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等宣传力度,针对校园性侵、欺凌、套路贷、疫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四、重点活动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大中小学校、有关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三个一反诈骗法治宣传活动。按照《重庆市教育系统反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渝教安发〔20219)要求,在大中小学中广泛开展全民反诈法治宣传三个一活动,每个学校组织一场法治副校长“反诈”专题讲座,利用网络课程资源上好一堂“反诈”法治教育课,向家长发出一份《告家长书》,学校宣传100%,实现学生教育100%,实现家长知晓率100%,切实提升师生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实现在校学生全覆盖。

(二)青少年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网上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升旗仪式、主题班会、专题版报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大中小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青少年从小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三)莎姐精品法治视频微课进校园活动。市检察院、市教委联合组织开展了莎姐精品法治视频微课评选活动,推选出10个精品法治视频微课,内容涉及幼儿学生自护教育,大中小学生防性侵、防诈骗、防网络沉迷等教育,以及针对家长、教师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群体的家庭保护、强制报告等普法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要结合学生年龄、心理等特点,利用法治课、专题课、班(团、队)会等时间组织观看法治视频微课,也可引导大学生关注“重庆教育”“重庆检事儿”微信公众号自主观看(网址见附件),引导学生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法治专题宣传进单位活动。各区县教育部门、各大中小学、各直属单位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讲座,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等法律和规章。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各区县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全区公、检、法、司等部门“法治进校园”活动,均衡分配普法资源,杜绝“走过场”的普法活动,不得额外增加家长负担。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直属单位于430日前将活动方案发送至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宣传活动期间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及图片,我委将择优报送教育部普法办和市普法办。

联系人:李胤澄;联系电话:60393061

电子邮箱:cqeduzcfgc@qq.com

附件:莎姐精品法治视频微课网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413

   主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版权所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

ICP备案:渝ICP备11001970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 5000000005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248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