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的公示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6号)要求,现将重庆科技学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验收评估申请材料(见附件.doc)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17年10月16日 至 10月25日 。公示期内,对申请材料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可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学位办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我委将对申请材料有异议的内容进行复核。无异议和复核通过的,将报送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琴,60393066,1377514976@qq.com,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重庆市学位委员会
2017年10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