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推荐工作,根据《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审核的通知》(渝学位发〔2017〕2号)要求,市学位委员会开展了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审核工作。
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市学位委员会对7所申请高校的整体条件进行了审核,经投票表决,同意按需推荐重庆师范大学为我市申请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意直接推荐重庆科技学院为我市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现将投票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公示期内,对投票结果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可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学位办提出。公示期结束后,我委将对有异议的高校进行复核。无异议和复核通过的高校,将成为我市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推荐高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琴,60393066,1377514976@qq.com,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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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学位委员会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