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巫山县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建立“双减”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严格落实“五个三”举措,确保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有效,并逐步形成治理长效机制。
一、规范三个“全”,严格落实机构准入制度。一是在组织架构环节实现“全参与”。与县文化旅游委、县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审核专家库。二是在审核审批环节确保“全覆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提出办学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联合审查,并对培训场地联合进行现场勘察,确保审核的全面性和规范性。三是在公示名单环节实现“全知晓”。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四批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并及时将培训机构最新“黑白名单”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目前,已完成对全县41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审批,并完成了对148家教育类市场主体的清理工作,交由市场监管局进行进一步规范分类处置。
二、加强三个“管”,切实履行校园主体责任。一是管住校园。县教委对参与违规校外培训的学生所涉及的学校和幼儿园发出书面工作提示,责令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等相关工作,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二是管住教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大行动,引领在职教师敬畏法律、心存戒惧、严守底线,不参与或组织非法校外培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举办、参与有偿补课。一经查实,将依照《暂行办法》以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三是管住学生。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完善建立校长、分管领导、班主任三级约谈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预防在校学生参加违规校外培训,并将学生参加违规培训行为纳入其操行等级评定。
三、着力三个“抓”,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一是抓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严格把控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确保县教委现有的16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常态化的线上和线下执法培训,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2023年组织参加县级行政执法培训1次,参加市级行政执法培训共2次。二是抓协同化联合执法行动。建章立制,联合执法。广告清理“持续打”,联合县城管局拆除违规培训广告和招牌11块,涉及9家培训机构;消防问题“限期改”,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当场整改火灾隐患51处,责令限期整改152处;学科培训“常态查”,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联合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校外培训专项检查3次,出动检查人员18人,抽查培训机构55家次(含9家已注销的原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和培训材料“健康检”。联合县文旅委、县公安局、县科技局现场发现并督促整改不规范自编教材2份,防止不法人员进入校外培训机构就业。三是抓规范化执法水平提升。严格参照重庆市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流程图以及校外培训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为,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还配置执法记录仪、移动硬盘等专业执法设备,不断提高教育行政执法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四、用好三个“智”,数字升级校外培训监管。一是用好全国监管智能化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已审批的41家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入驻全国监管平台,共存入风险保证金410万元,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将培训费用及时存入机构预收费监管账户,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二是用好“双随机、一公开”智能化平台,实现随机性抽查。2023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发现问题53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2份。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在“信用全国-重庆”平台上公开检查结果信息。三是用好“随手拍”智能化平台,实现便捷化举报。建成“随手拍”举报平台,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及中小学班级微信群推广随手拍二维码,形成全社会监督举报违规校外培训的浓厚氛围。今年以来,县教委利用“随手拍”举报线索,及时查处了3起违规校外培训。
五、解决三个“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一是解决“谁来干”的问题,社会监督“不留死角”。面向全县26个乡镇(街道)选荐了第一期共40名县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同时组建巡查小分队。全县各片区巡查小分队全年参与巡查人员392人次,共巡查校外培训机构916家次。组织开展对各片区巡查情况督查93次,抽查培训机构385家次。二是解决“干什么”的问题,社会监督“有章可循”。统一制发《巫山县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手册》,细化县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及任务。2023年巡查发现2家有照无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培训,并发现1家教育咨询公司违规开展作业辅导。三是解决“怎么干”的问题,社会监督“有的放矢”。召开首批县级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培训会议,组织集中学习《社会监督员工作手册》,并围绕监督重点、监督方式、考核奖惩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